震驚河北的張家口捲菸廠原廠長侵吞鉅額公款案終於有了結果。河北省紀委今天通報的情況表明,此案涉及違法違紀總金額達4.6億元,張家口捲菸廠原廠長李國庭違法犯罪金額達2700餘萬元,原副廠長馮季玲違法犯罪總金額達2981.2萬元,兩人雙雙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國庭現年75歲,在1981年至1998年擔任張家口捲菸廠廠長期間,通過索賄受賄、貪污等手段,侵吞國家資產。索賄受賄47萬美元、443萬餘元人民幣。1991年至1997年間,他利用職務之便,違反國家菸草專賣法規定,向個體煙販閆滿常批發“中華”、“紅塔山”等緊俏名牌煙,價值1.7億餘元,閆從中非法獲利得4000餘萬元。期間他曾五次接受和向閆滿常索要37萬美元、195萬元人民幣。1992年,李國庭還向北京一個體老闆劉某批煙,使其從中非法獲利100餘萬元。
馮季玲自1990年2月起擔任張家口捲菸廠副廠長。經查,1992年12月至1993年8月,馮季玲通過菸廠財務,借給張家口稅務一分局共計1000萬元。之後,她指使廠有關財務人員在帳目上做手腳。1993年歸還菸廠這筆款時,稅務局根據馮季玲的要求,將其中的500萬元匯到了她在北京以金達公司名義開設的帳戶。1993年10月至1994年4月,馮季玲還擅自在張家口開設了兩個帳戶,指使廠有關財務人員,先後從這兩個帳戶將1584.3萬元匯到北京金達公司帳戶。
目前,此案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呂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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