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保證天津市金融單位的安全,防範盜竊、搶劫金融機構案件的發生,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金融安全防範大檢查,徹底消除金融營業網點、運鈔車等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市公安局日前召開全局電話會議,對做好金融防範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從去年年底,公安機關便在全市範圍內連續開展金融安全檢查活動,對全市存在安全隱患漏洞的金融營業網點以及運鈔車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並依法對直接責任人給予了處罰,部分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不能按期整改的金融營業網點及運鈔車被停止營業和運行。但由於部分金融單位和營業人員仍存在麻痹大意思想,金融部門安全隱患漏洞仍未根本杜絕。
在此次安全大檢查中,對未落實安全措施、存在治安隱患的金融單位,公安機關將下發《治安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將予以罰款處罰,對經罰款依然不整改的,責令停業。對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以拘留、罰款和警告。對因隱患治理不力引發重大案件的,直至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市公安局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屬地原則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監督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金融單位被盜、搶的,將直接追究屬地公安機關負責人的責任。(李長凱 趙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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