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報5月8日“海河之聲”版刊登了《一公司污染環境羣衆有意見東麗、河東來回推這家公司到底歸誰管》的記者調查,反映天津海久環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產排出的廢氣污染環境,而河東與東麗兩區的環保部門相互推諉的情況。調查文章見報後,引起兩區環保部門的重視,向本報來函來電進行解釋。原來該公司的環保問題應由河東區環保局負責。日前,河東區環保局給本報來函稱:
“我局領導對此事非常重視,於5月9日召開了局長辦公會議,對個別不負責任的人的答覆給予嚴厲批評,並擬召開全體會議通報此情況,引以爲戒,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同時,責成一名分管領導負責此事的調查。
經有關人員現場調查,天津海久環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坐落在河東區一號橋鋼廠路建設大街81號,該項目是市批項目,由市環保局負責整個環保項目的審批、驗收。該公司爲西迪斯(天津)電子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銀廢物和含焊錫膏廢物定點進行焚燒處理並回收,爲此在工業集中區內新建了一座消煙型焚燒爐。該項目1999年11月20日通過天津市影響評價中心的環境影響評價,該焚燒爐的燃料爲柴油,尾氣經消煙除塵處理後TSP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排放濃度,均低於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標準中規定的數值,可以做到達標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2000年8月經過市環保局的驗收結果爲:現場檢查及監測污染物治理設施落實,各項污染因子基本達標,同意驗收。
依據羣衆反映,我局執法人員將立即對該單位各項治理設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測檢查。如發現有違反《環保法》的行爲,我們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我們將組織監測人員再次進行現場監測,並將監測情況及處理結果及時向居民及貴報反映。”
但是,自該局給本報發函表明要派人到海久公司進行現場監測之日起,記者曾多次電話向該局詢問有關現場監測情況,每次得到的回答總是:“我們將很快派人到現場監測,儘快將結果通知你們。”但時至今日已經又過了近兩個月的時間,本報始終未接到該局現場監測結果的答覆。記者不禁有些遺憾了,也不知這是爲什麼。(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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