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宗涉案金額高達1400萬元人民幣的侵吞稅款案,這是迄今爲止貴州省發生的最大一宗侵吞稅款案。
有關部門偵查證實:1996年,貴陽市地稅局根據有關規定,確定貴陽公路運輸有限公司爲扣繳稅款義務人。但該公司法人代表匡向剛與貴陽市地稅局稅收徵管分局局長張冬黔勾結,私自印製了3000多本沒有存根的兩聯發票,在貴陽市運輸公司的五個稅款代扣點設立兩套微機網絡開票,建立兩套帳目,只以小金額的帳上交稅務機關,私自截留大額稅款。從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用這種方式,匡向剛、張冬黔等人至少侵吞了1400餘萬元的稅款。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分兩路攜鉅款潛逃,但被警方抓獲。(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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