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經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事局研究,昨天,由市綜治委向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分行下發了《重大問題領導責任查究通知書》,要求就6月24日建行河北支行正義道儲蓄所發生的搶劫案件,查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2001年6月24日,坐落在本市河北區的建設銀行河北支行正義道儲蓄所發生一起搶劫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搶走人民幣29.2萬餘元、美元2.3萬餘元、港幣4.2萬餘元。經過公安機關全力偵破,12名涉案人員已全部抓獲。案發前,公安河北分局在金融安全防範專項治理中,先後於5月15日和6月7日,就櫃檯及櫃檯屏障不符合規範要求等方面的問題,兩次對正義道儲蓄所下達《重大隱患整改通知書》,該所一直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6月11日,市公安局決定對正義道儲蓄所停業整頓,但該所一直未執行停業整頓直至案發。此案暴露出建設銀行河北支行及該行正義道儲蓄所在安全防範工作中的諸多漏洞。
爲此,市綜治委等五部門決定,依據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關於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通知》和天津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共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監察局、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關於實行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領導責任查究制度的暫行規定》,決定查究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分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河北支行、正義道儲蓄所領導的責任。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建設銀行天津分行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情況寫出書面報告,於2001年8月10日前分別報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吳金星 趙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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