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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天橋區一名年僅13歲的小學六年級女生在放學途中,被一個16歲少女爲首的少年犯罪團伙誘騙去坐檯。目前警方抓獲的四男一女5名涉案人員,全系16歲以下的少男少女。對此事件,幹了20多年公安工作的濟南市天橋區公安局北村派出所的伊長友所長感慨萬分。他說,這是他從事公安工作以來濟南市發生的最觸目驚心的案件。
13歲少女被騙坐檯
5月27日星期天上午,伊所長值班,有個中年婦女來報案,說她女兒苗苗在轄區一所小學上六年級,已失蹤兩天兩夜。苗苗今年13歲,她懷疑女兒被人拐賣,希望派出所幫助查找。在走訪苗苗班主任和代課老師的過程中,民警們獲得重要線索:苗苗及其鄰居的女孩秀秀最近每天下午放學後都不回家,而是與一名叫阿豔的16歲女孩一塊玩耍。據秀秀講:“5月25日是週末,我和苗苗下午放學後剛走出校門,就被阿豔一幫人攔住。她說週末外面好玩的地方多,讓我和苗苗一塊去。我們就一塊先去了天橋附近的阿豔住處。天黑了,我一定要回家,有個男的就送我回來,他不讓我對外人講苗苗在他們那裏。”找到了阿豔的住處,民警在遠處就聽見屋子裏傳出苗苗的哭聲和幾個男孩打罵她的聲音。失蹤了三天三夜的苗苗終於被解救了。一個少年犯罪團伙也隨之浮出水面。
筆者看到這個團伙的頭目阿豔,今年16歲,身材高挑,皮膚白皙。如果她不曾幹過如此勾當,誰也不會把這張臉與邪惡聯繫起來。那麼阿豔是怎麼誘騙的苗苗呢?
原來,5月25日那天,她把苗苗和秀秀騙到她的住處後,先是看電視,玩電腦,秀秀回家後,她就將苗苗帶到了一家大酒店的歌舞廳裏,謊稱那裏有好玩的。到那不一會兒,阿豔帶來了一箇中年男子,讓苗苗陪他玩,隨後就出去了,夜裏1點以後她纔回來。這期間,這位中年男人對苗苗做了什麼,苗苗不肯講。她們倆從酒店出來後,阿豔給了苗苗200元錢,並說,這樣掙錢多容易啊,並讓苗苗第二天還來坐檯。回去後,苗苗說什麼也不肯去了,於是就出現了民警在阿豔家門口聽到的情況。在審訊中,民警們感到,在她滿不在乎的眼神背後,隱藏了太多常人難以覺察的無奈、悲哀和痛苦。
花季女孩何以墮落
別看阿豔今年只有16歲,可坐檯的“臺齡”卻已有兩年多了。問她是怎麼走上這條路的,阿豔說是家裏逼的。阿豔上小學四年級後,家裏就沒有了安寧,原因是媽媽嫌爸爸賺錢少,他們先是吵架,後發展成拳腳相加。阿豔小學畢業時,爸媽的婚姻解體了。她被判給了媽媽。原來一個無憂無慮的女孩面對着這個破裂的家庭,內心充滿了困惑:父母應是這個世界上至親至愛的人,怎麼忽然間彼此變得像仇人一樣?從此,阿豔的性情變得孤僻,學習成績直線下降,而作爲監護人的媽媽卻對她不聞不問。
阿豔讀初一時,離婚不久的爸媽各自有了新家庭,可憐的阿豔被他們當球踢來踢去。阿豔只好寄居在外婆家裏。阿豔雖判給了媽媽,可媽媽卻不要她,爸爸也不管她,阿豔平常的生活費及學雜費都成了問題。阿豔發育早,長得也漂亮,1.66米的身高在初一女生中鶴立雞羣,引人注目。
她剛上初一,就開始有男孩向她求愛,後來求愛者日漸增多,社會上也不乏其人。14歲的她無力擺脫這些糾纏,父母又不管她,外婆年邁,想管卻力不從心。爲了減少麻煩,她只好選擇了一個看起來“有錢有勢”的小夥子。她在那位初戀情人的薰陶下,過起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天和未來”的日子。打遊戲、看錄相、打檯球、……在學校不專心上課,先是遲到、早退、曠課,後來乾脆不讀書了,在外流浪整日不歸,與社會上的一些不良人員混在一起。很快,阿豔沾上了許多惡習,抽菸、酗酒……半年之後,這位男朋友玩膩了,要與她分手,還要阿豔將花他的4000多元錢還給他。她上哪裏去找這麼多錢呢?爲了還債和生活,14歲的阿豔開始在夜總會或歌舞廳當坐檯小姐了。一次小費一二百元,沒錢了再去。她曾被公安抓住過多次,可抓了,外婆領人,回家呆幾天,再走老路。說着說着,阿豔突然伸出她的左臂。筆者發現,雪白的肌膚上,從手腕往上,很勻稱地刻上了16道凸起的刀痕。難道這些刀痕代表她16歲的年齡?“不,是代表我這兩年交過的16個男朋友,可他們無一例外地欺騙了我。這每一道刀痕都代表着我刻骨銘心的痛……”阿豔眼裏閃出了淚花。“我沒家,我一年不回家也沒人找我。上小學時,別人放學都回家了,我卻呆在學校裏或是跟同學去玩,就是感覺那不是我家。有時候在奶奶家、姥姥家、同學家,趕到哪兒就在那兒吃一頓,就這麼混着長大了。上小學五年級以前我是個好學生,一直是班裏的前十名。可後來就變了,有一段時間我跟我媽住,她心情不好就拿我出氣,我也就破罐子破摔。初中沒上幾天就不上了。”
阿豔說,現在跟她在一起的這一夥人,家裏的情況幾乎都跟她一樣,父母離婚了從小就沒人管。問她爲什麼“坐檯”,阿豔回答:“來錢容易!”談到誘騙13歲女生坐檯一事,阿豔說:“我找的那幾個女孩都是不愛讀書的。不愛讀書,何不出來玩玩,掙點錢花呢?”
從阿豔的經歷中人們不難看出,是什麼把像阿豔這樣的青少年應該擁有的金色時光染成了黑色。 (張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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