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時間的討價還價,參加波恩世界氣候變化會議的178個國家(除美國外)23日上午終於就履行《京都議定書》達成了一項政治協議。在協議宣佈達成後,幾乎所有的與會者都表示爲達成協議而感到滿意,但是實際上,他們也作出了不少妥協,留下了一些遺憾和不滿。那麼波恩協議的得與失究竟如何呢?
這個妥協協議的第一個“得”在於,它挽救了《京都議定書》。本來在開會前,由於美國政府堅持其不遵守《京都議定書》的立場,日本、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對該議定書也有所保留,人們普遍感到悲觀。現在,終於達成協議,突出顯示了世界人民對溫室效應的關注和保護我們的地球母親及子孫萬代的決心,應該說還是有成效的。
其次,這次會議突出了美國的孤立,顯示了世界正走向多極化的趨勢。美國是當今世界的惟一超級強國,如果在過去,只要美國反對,國際會議沒有美國的同意,幾乎不能達成協議。特別引人注目的是,歐盟15個成員國在會議中顯示出空前的團結,體現了統一的歐洲對抗美國的決心,這不僅是會議達成協議的一個關鍵因素,而且也對今後的國際事務有深遠的影響。
但是,波恩協議也有許多令人遺憾之處,這主要表現在對《京都議定書》內容的大幅妥協。首先,它同意將各國因培育好森林等生態保護植物而吸收的二氧化碳,計算到其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去,根據世界保護野生動物基金會的計算,這樣將使原定的減少5.2%排放量的指標減低到1.8%,因此環境保護組織說,這是“最輕量級的保護措施”。
其次,新協議沒有明確規定主要應在自己國家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將一個國家幫助其他國家環境保護的成績也算入他們的成績中,這樣,發達國家的任務減輕很多。同時,新協議也沒有明確規定對不完成協議規定指標的懲罰措施,這容易使它成爲一紙空文。而且,在《京都議定書》中本來明確規定發達國家要給發展中國家10億美元的援助,美國負擔其中的1/3,而新協議卻沒有明確的數目規定,難怪蘇丹代表在會議上憤怒地表示,發展中國家爲了達成協議,作了不少犧牲,而現在爲了迎合幾個國家的利益,竟對這些發達國家作了如此巨大的讓步。
更重要的是,現在同意這個新協議的國家究竟能否在2002年年底前批准它,以慶祝世界第一個氣候會議十週年,還是一個疑問。如果真有幾個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的大國最終還是不批准,波恩協議也不會生效,與會代表的努力將付諸東流。
此前,美國和西方國家指責馬其頓故意破壞停火協議。馬其頓政府發言人說:“這是個大謊言,毫無疑問他們並不客觀。”
但是,一位西方外交官說,馬其頓的人們正處於一種狂熱的民族主義情緒中,這對於無論是和談還是馬其頓國家都十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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