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實施工業東移戰略,促進結構調整,加快濱海新區發展,努力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的目標,本市於日前出臺八項財稅政策。
這些政策包括:一是納入工業東移計劃的工業生產企業,自搬遷投產之日起,由財政部門按企業投產後第一年至第三年交納的企業所得稅的全額、第四年和第五年交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以及投產後的第一年至第三年交納的新增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的70%,直接撥付給企業,作爲國有資本金投入,專項用於企業搬遷。
二是納入工業東移計劃的工業生產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貸款,可由市技改貼息資金在1至3年內給予適當貼息資助。
三是納入工業東移計劃的工業生產企業,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所規定的計算折舊的辦法計提折舊,以加速資金回收和技術改造。
四是工業東移企業徵用農田,免徵耕地佔用稅、契稅;轉讓原有土地的收入,採取即徵即返的形式,免徵營業稅和所得稅,作爲國有資本金投入。
五是爲支持企業工業東移,加快企業建設和搬遷,儘快啓動生產,對企業土地變現有特殊困難的,經市政府批准,可根據企業具體情況,以其土地使用權、有價證券等資產作抵押,按照評估價格或約定價格,由市財政局給予資金墊付支持,待企業土地變現後再予歸還。
六是財政部門和企業遷入區政府,根據各年度企業搬遷計劃和企業類型,區別企業不同情況支持企業搬遷。對納入工業東移計劃的中小型企業,將其上交的市級財政收入,劃轉區縣級財政收入,區縣政府對工業東移企業徵地費用給予優惠。
七是工業東移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做好企業改制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在確定企業國有資產存量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基礎上,經市有關部門批准,可對企業經營者實行按收益分配或期股期權等激勵辦法。八是污染搬遷企業相關財稅政策比照上述意見執行。(金永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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