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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幾年,我國要強化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管理,繼續做好現有工程的抗震加固。這是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國抗震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近幾年,一些國家和我國部分地區相繼發生了強烈地震。實施有效的抗震設防是當前抗震防災工作的關鍵。國家建設部門要求,提高城鄉的綜合抗震防災能力。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中抗震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抗震防災專項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統一實施。
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峯提出,從近幾年的震害分析來看,建築物的破壞絕大多數是勘察選址不正確、工程結構設計不合理、施工質量低劣、材料和設備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力度不夠,特別是對勘察、設計、施工質量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因此,要求各項建設工程都要按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範進行設計和施工,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各個階段都要對抗震設防嚴格把關。
要繼續做好現有工程的抗震加固。“十五”期間,基本完成大中城市現有工程的抗震鑑定和加固改造工作,使7度以上抗震設防區的生命線工程要通過新建設防和加固改造,全部達到基本的抗震設防要求,公用和居住建築95%以上要達到基本的抗震設防要求,其他建築85%以上要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抗震加固的重點是文物古蹟、學校、居民住房和其他重要建築物等。經抗震鑑定無加固價值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結合城市建設和改造逐步拆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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