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功大師” 沈昌涉嫌偷稅、非法經營一案今天在江蘇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公訴方虎丘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沈昌於1991年至1993年間,以與茶室聯辦“沈昌特功學習班”、“ 康復門診”並銷售“沈昌信息茶”的形式,獲得酬勞154萬餘元,偷稅達90多萬元。1995年,“蘇州沈昌人體科技應用中心”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委託他人非法加工、複製了“沈昌牌功帶”30多萬盒,售出25萬餘盒,非法經營額高達630餘萬元。(李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