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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女士向市消協投訴,她買的一盒保健禮品經過層層“剝皮”後體積僅佔原包裝的40%,而剝下的包裝紙卻有7層。而某公司生產的月餅更離譜,其外包裝及附帶物的成本,竟佔總成本的70%。
記者昨天從上海市消協獲悉,針對市場上商品外包裝越來越繁瑣,一些保健食品過度包裝、誇張包裝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上海市工商局將與市消協、市商委等有關部門聯手製定相關規定,估計明年將有新政策出臺。而即將出臺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也有涉及到外包裝規定的內容。
市消協表示,雖然本市沒有相關的條文規定,但包裝內有過多的空隙或空位、包裝與內容物的高度、體積差異太大,或並非出於技術原因的誇大包裝行爲,都應視爲商業欺詐。
據悉,外地某些省市已對外包裝及費用作了明確規定,一般產品包裝費用應占成本的10%左右,包裝費用若佔到產品成本的30%以上,即屬欺詐。而國際市場上流行的包裝規定爲:容器內的空位不應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品出售價的15%。(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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