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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外流人員同睡一處,竟因打呼嚕引起爭執,結果一個被砸受傷,一個被刺身亡。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昨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王克金無期徒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以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1.8 萬元。
現年63歲的王克金系安徽定遠縣無業人員,以乞討爲生,去年10月25日10時許,王克金和被害人張某在上海鐵路局合肥南站3道南端的一輛鐵路專用棚車內睡覺。當日 21時許,王克金睡覺打呼嚕,張某遂與其發生爭執,並用石塊砸了一下王的頭部,致其頭部出血,而王克金在張某回到自己鋪位之後,竟手持一把水果刀衝到張的身旁,刺中張的右下頸部,張當即雙手捂住傷口,忍痛走了大約 100米的路程後倒地身亡,經濟法醫鑑定張某因右側頸總動脈失血性休克死亡。經鐵路公安機關的偵察,於次日上午將王克金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王克金因瑣事與人爭執,並使用利刃傷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嚴懲,但鑑於被告人王克金系初犯,被害人也確有過錯等具體情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害人張某的妻子作爲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被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1. 4 萬餘元,辦理喪葬事宜等實際損失4000元,由被告人王克金承擔。 (鄭研 馮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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