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酒醉風塵女的非禮指控,讓來自中國天津的留學生張曉冬有口難辯,枉坐了9個月班房。經過四次保釋申請,26歲的張曉冬7月12日終於在交付了150萬保釋金後,走出了福岡拘留所。
張曉冬去年11月3日被日本警方以違反《迷惑防止條例》嫌疑逮捕收監。此間中文導報援引日本有關規定說,即便有罪一般也多處以6個月左右的服役或課以30萬日元的罰款。
據報道,去年11月3日凌晨5時左右,畢業於天津理工學院,1998年來日留學的張曉冬送早報走進了位於博多市博多區的“新博多住宅3棟”一樓。他在樓內整理報紙時,門前駛來一輛出租車,下來一個女人,搖晃着身子走向電梯。張曉冬這時已分好報紙,他抱着一大摞《每日新聞》報跟在女人身後進了電梯。張曉冬說女人身高有一米五六左右,腳上穿了一雙後跟起碼有20釐米的高跟鞋,和自己1米76的身高不相上下。女人嘴裏滿是酒氣,她醉醺醺地問張曉冬多大年紀,張回答說25歲,女人不知爲何笑起來,用福岡方言吐出一串話,但張曉冬只聽出後面有句“不行”。女人好像不勝酒力,身體搖晃着斜倒下來,張曉冬慌忙伸手抵住她肩頭,將她扶正。
電梯這時到達5樓,女人嘴裏一面嘀咕着什麼一面走了出去,張曉冬則繼續坐到上面6樓出去發報紙。等到張曉冬發完6樓報紙沿樓梯下到5樓,剛纔的女人還站在506門口用手機在打電話,張曉冬因要給507住戶發報紙,所以又從女人面前經過。等他發過5樓報紙要下樓時,那女人打開自己房門走出來,大聲讓跟在身後的小孩看清楚張曉冬手上發的是《每日新聞》。張曉冬說自己當時只感覺這兩個人的言行奇奇怪怪,並未意識到這是噩夢的開始。和平常一樣,他發完報回到報社交差,報社人問他有沒有發生什麼事,他回答說沒有就回去休息了。
不多久,報社打電話通知說有事找他,他趕忙到報社,結果被等候在那裏的警察以違反《迷惑防止條例》嫌疑將他逮捕。報社人向他解釋說,他早上碰到的女人曾打來電話要報社負責人去她那裏“切指”謝罪,否則將向警察報案。報社沒有答理她,女人便報警說回家時在電梯裏乳房遭到了張曉冬非禮撫摸。
據報道,儘管沒有旁證以及電梯監視錄像之類物證,儘管這位38歲從事風俗業的女人有種種曾涉嫌敲詐的傳聞,警方和地檢仍憑女人的指控對張曉冬進行了收監審訊。在23天拘留期限將到,張曉冬以爲將獲得釋放之際,福岡地檢認爲張曉冬“企圖對原告進行強制猥褻而從背後撫摸了該女右乳”,以具備強烈暴力指向的“強制猥褻”罪名對張曉冬進行正式起訴。
在之後長達9個月的審訊辯護過程中,雖然惟一被傳喚的證人、當晚用出租車送女人回住宅樓的男人證實女人當天酒醉,原告身體也沒有受到暴力抓摸扭打的痕跡,地檢方面卻不懈地在被告的言辭中進行類似語法分析般的檢查,強調張曉冬細節陳述的不一致。
學籍依然保留在電腦教育學院的張曉冬表示,現在只希望8月24日公審之後法庭早做結論。由於語言以及國籍等因素,張曉冬說,在審訊中自己感受到了多種明顯不平等的對待,但相信法庭會作出公正的裁決,如果萬一是有罪判決他將立刻上訴。
中文導報記者分析說,日本檢察方面處理該類性犯罪案件一直以保護原告爲主,被告勝訴概率極低,如果被告是外國人則種種有形無形的負面因素更多。這種“推理有罪”的方法儘管有它積極的價值,但不能否認因此也造成了相當多的冤案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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