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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法制局局長與仲裁委副主任於一身的姜漢武有一個旁人無法比擬的膽量:『一人是班子,班子是一人』,所以,不管是在人事安排還是其他日常工作中,他都要伸出那雙貪婪的手——要錢
無數事實告誡人們,執法者違法就如同在高山險道上開著一輛沒有剎車的汽車,一旦失控,就會墜入犯罪的深淵……
2001年7月19日,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罪,判處連雲港市法制局原局長、市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姜漢武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身為法制局局長,對於黨紀國法應了如指掌,可他又是怎樣知法犯法,走向犯罪道路的呢?
人事交易
1989年,姜漢武開始擔任連雲港市法制局局長(副處級),時年41歲,可謂平步青雲。1996年,轉為正處級,從1997年起,姜漢武又兼任局黨組書記,大權獨攬。按姜漢武自己的話說是『一人是班子,班子是一人』。
1997年2月,連雲港市政府又任命姜漢武為市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負責仲裁委的籌備工作,掌握仲裁委的人事大權。姜漢武就是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了他的犯罪活動。
連雲港市灌雲縣某局的乾部沈某找到姜漢武,想調到連雲港市仲裁委工作。
春節前,沈來到姜的辦公室,拿出一個信封說:『調到仲裁委是逆向調動,不容易,這5000塊錢你收下,請你多幫忙。』姜說:『試試看吧,編委、人事局那邊也要做工作。』
6月份,沈借調到仲裁委搞籌建工作。8月份,沈又到姜的辦公室,拿出用信封裝的5000元說:『能到仲裁委工作,多謝你了,辦正式調動還望多幫忙。』之後,沈又先後送來4000元。1998年1月,他終於如願以償地正式調入仲裁委。
姜在買家具時認識了做家具生意的佟老板,並認了老鄉,雙方有了來往。佟老板在為姜裝修房子時,免費貼上噴塑和油漆,並送了姜一套價值3200元的家具。沒過多久,姜漢武買房子缺錢,明確向佟老板提出要他支持一下,佟老板用報紙包了1萬元送過來。剛巧這時,確定籌建仲裁委,佟老板提出想調進來。
1997年8月,姜的孩子考入新海中學,佟老板送上1萬元,說支持小孩上學;為了幫姜擺平賬目,佟老板又拿出5000元現金。同時,為感謝姜漢武幫他承攬到某區政府辦公家具業務,佟老板又拿出了現金1萬元作為酬謝。姜漢武的老父親過九十大壽,在王府美食城花了5900餘元辦酒宴,佟老板主動找到姜說,酒店欠他4000元家具款,就用這錢衝酒席錢,姜只交了1900餘元。
在1997年至1999年間,佟老板還做了兩套家具送到姜家,價值約7000餘元。佟老板的慷慨有了回報,1998年他如願調進仲裁委。當年6月,在姜漢武的關照下,這名做家具生意的佟老板居然被任命為仲裁委秘書處行政部副部長。
到處伸手
俗話說,『針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風』。人一旦思想上防腐的堤壩決了口,撈錢的欲望就會無限膨脹,一發而不可收。1997年底,已經榮任仲裁委秘書處行政部副部長的佟老板為仲裁委購置家具,姜提出要佟副部長多開1萬元發票,這1萬元姜拿了8000元,說是活動經費。姜讓他的手下小史拿了其餘的2000元,送給某局打通『關節』。
1999年,法制局下屬的經濟、行政法律事務所交來1萬元管理費,姜和另外兩人將錢平分後裝進自己的腰包。
姜漢武還利用職權,到關系單位報銷票據。1997年8月,姜買了一部價值3010元的手機,自己拿到市技術監督局,以『市技監局與市法制局聯合辦案用通訊設施費』的名義,在技監局報銷。不久這部手機丟失,他又到另一個部門,要求買部手機。幾天後,價值4815元的新手機連同發票被送到姜的手中。後來,姜又將這張發票在法制局報掉了。另外,姜還到有關部門報銷餐費7000元。
結束聚會
2000年9月25日,姜的下屬小史被市紀委查處,紀委同時將仲裁委的賬本也拿走了。姜漢武深知自己與小史的關系,心理上壓力很大,經常夜不成眠。
2000年國慶節,姜漢武與他的大學同學聚會,本該是開懷痛飲、暢敘友情的美好時光,姜漢武卻心神不寧,如坐針氈。宴會尚未結束,姜的愛人電話就到了,說檢察機關找他,讓他趕緊回來。姜腦中轟的一下,臉色頓時變了,他知道一切該結束了。
姜漢武1948年出生於江蘇省漣水縣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5歲時母親去世,從小吃過不少苦。1969年當兵,1970年入黨,7年後退伍。1978年恢復高考,姜漢武考入連雲港市海師大專班。1981年畢業後,一直在市政府工作,從市政府辦公室副科長、科長,到1989年任法制局局長,可謂一帆風順。
照理說,出身貧寒的姜漢武經過部隊大熔爐的冶煉,又受過高等教育,素質應當是不錯的。
確實,很長一段時間內,他學習刻苦,工作努力,艱苦朴素,表現相當不錯。然而,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他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經不起金錢的誘惑,特別是當他手中有了權力時,便逐漸發生了變化。姜漢武從一開始收人家幾瓶酒都心虛,發展到暗示、索要、大把收受現金也不害怕,這個變化記錄下姜漢武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心理歷程。
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姜漢武共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6.4萬元,物品折合人民幣9870元;采用虛開、私分、重復報銷手段貪污公款2.28萬元,姜個人實得1.61萬元;采用為他人擔保貸款、借用的名義,挪用公款8萬餘元。案發後,鑒於姜漢武對犯罪事實認真坦白交代,並退賠了全部贓款,法院依法對姜漢武作了從輕判決。(衛平 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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