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鶴壁市一些醫院違反國家規定,用“工業氧”充當“醫用氧” 供患者吸用,並利用近二倍的差價從中牟利。日前,鶴壁市工商局對這一案件進行了查處。
不久前,鶴壁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到當地的一家制氧企業檢查,發現這裏生產的“工業氧”竟被一些醫院大量買走。執法人員隨即對鶴壁市人民醫院等17家醫院實施突檢,發現普遍存在用“工業氧”充當“醫用氧”的情況。
執法人員介紹說,從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間,這17家醫院以平均每瓶14元的價格,共購進“ 工業氧”5100多瓶,供不知情的患者吸用,並按每瓶平均48元的“醫用氧”價格收費,不但利用鉅額差價非法牟利,還嚴重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
據瞭解,早在1998年,國家技術監督局就頒佈強制性標準,將專用於搶救病人、手術或保健的“醫用氧” 與“工業氧”做了區別,不僅規定“醫用氧”純度必須達到99.5%,還對雜質含量進行了具體要求。醫學專家也指出,雖然一些工業用氧純度較高,但含有人體不能吸用的有害成份,使用後易造成醫療隱患。《中國藥典》也將“醫用氧”列入藥品類,拿“工業氧”給患者吸用,同讓患者吃假藥沒什麼區別。
記者來到鶴壁市人民醫院,器械科科長焦書澤說,他們一直不知道國家頒佈過“醫用氧”強制標準,再加上整個鶴壁市目前沒有一家“醫用氧”生產企業,要想用只有到鄰近的地市去拉,費時費錢還費力。醫院曾使用的“工業氧”純度同“醫用氧”差不多。
記者來到鶴壁礦務局總機廠製氧車間,車間一位負責同志說,他們沒有“醫用氧”專用生產設備。以前許多醫院都來這兒拉氧氣,後來工商局一查,就沒有醫院再來了。
一些得知真相的患者氣憤地說,醫生被稱爲“白衣天使”,可有些醫院爲了掙錢,不是救治病人,而是坑害病人,醫療市場秩序該好好管一管了。
據瞭解,鶴壁市日前已加強監管,以杜絕“工業氧” 充當“醫用氧”情況的發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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