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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打官司的“當事人在審判員指導下,可以自行起草或由審判員歸納並由當事人簽字認可後,直接在判決書中表述自己的主張”。這是北京市第一中院人民法院昨天推出的確保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的23條維權規則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據瞭解,這23條規則已從今天起正式向社會進行公示。此舉也是北京市一中院在確保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基礎,推進和深化審判工作改革的重要舉措。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馬艾地今天表示,從以往的司法實踐上看,由於法院偏重於強調法官辦案的規範化,而往往忽視了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保護,導致人民羣衆對法院工作不滿意,產生了許多反映法院辦案作風問題的意見。
馬艾地今天還特意列舉了一系列在審判工作中忽視當事人訴訟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作法。如,不保障當事人的答辯權,在答辯期內未經當事人同意就開庭審理;拒收當事人提交的訴訟材料,收材料時不給當事人回執;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不讓當事人充分質證和陳述;對當事人存有疑義的鑑定結論不進行充分的質證;在訴訟全過程中不允許被保全人審查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當事人所述事實和理由在判決書中不理不睬;對當事人提出的反訴不受理也不作出書面答覆等等。
北京市一中院今天正式推出的這23條具體維權規則,正是爲了解決上述這些在審判工作中出現的忽視當事人訴訟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作法和羣衆不滿意的各種具體問題而制定的。這23條規則涉及到了司法訴訟全過程中的立案、訴訟保全、開庭審理、製作裁判文書、宣判、審限監督、案件審結後執行等各個階段,以及對法院法官和全體幹警工作作風和廉政方面的監督等。每一條都詳細闡明瞭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採取的具體方法。
另外,爲了指導和方便當事人訴訟,一中院還專門印刷了一套指南性質的“訴訟宣傳手冊”,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分門別類地詳細介紹了法律訴訟的全過程及各種注意事項。這套宣傳手冊就放置在立案接待部門,由羣衆自由取閱;爲了便於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一中院還在銀行的配合下,在中國農業銀行設立了交費網點,方便了羣衆的交費。
據瞭解,近年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實現司法公正,保證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方面相繼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創新。從1998年6月率先在全國提出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到後來實行的裁判文書公開;從強化合議庭職責,完善審判長選任制度,到全面規範訴訟程序管理,設立庭審前程序機構等。馬艾地說:“正式推出的這一系列確保當事人訴訟權利的維權規則和方法,實現的還是這個主題。”(李煦 牛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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