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到今年6月底,全國349個地級以上統籌地區中,307個已經啓動實施,佔全國的88%;覆蓋人數達到5026萬人,佔全國應參保人數的30%。已經啓動城市運行平穩,基金收支平衡,得到廣大職工的歡迎。這是記者今天在哈爾濱市召開的全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市長研討班會議上了解到的。
建國以後,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公費醫療制度,企業實行勞保醫療制度。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制度越來越難以解決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其弊端逐步暴露出來。1994年以來,國務院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要求“三改並舉”,同步推進醫療保險、醫療機構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
爲切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會議對各地加快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堅定改革信心和決心,貫徹三個代表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抓重點城市,落實屬地原則,確保完成今年醫療保險90%以上統籌地區啓動,覆蓋8000萬人的工作目標。對經濟條件差的地區可以先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無力繳費的困難企業職工也可以採取先參加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基本醫療保險的辦法,解決好職工住院和大病醫療問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東進在會上說,各地要堅持醫療保險、醫療衛生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三改並舉”,進一步強化和完善醫療服務管理。在定點醫療機構的選擇上真正建立競爭准入機制,不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一律不作爲定點,要儘可能將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的門診部、衛生所和醫務室等內部醫療機構和城鎮社區機構納入定點範圍,逐步放寬參保職工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的限制,促進醫療機構之間公平合理的競爭。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爲參保職工提供必要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醫療服務,合理施治,規範服務,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提高服務質量,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減少患者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和負擔。要建立定點醫療機構“退出”機制,病人不滿意、服務不規範的醫療機構要堅決取消定點資格。
會議還指出,要探索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落實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實施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以滿足不同人羣對醫療保險的不同需求。切實保障離休幹部的醫療待遇,保證經費專款專用和資金使用效率。同時,積極探索社會醫療救助途徑和辦法,妥善解決特困人羣有關醫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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