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一樁極普通的民間房產繼承權糾紛,因居委會主任的極不負責和公證機關的一時失察,最近在“雞鳴三省”地敘永縣城鬧出天大的笑話:有着3兒5女74歲高齡的敘永縣西大街居民羅昆富老太婆,竟被敘永縣公證處以“羅妹”名義宣佈於解放前死亡,且爲無兒無女的孤家寡人!昨日,羅老太及其子女憤然表示,將用法律手段追究向公證機關出具僞證的居委會主任劉啓華的責任。
據羅昆富之子曾秀華介紹,其母於解放前出嫁,一直居住在敘永縣城西大街,共生育了他們8兄妹,1976年母親雙目失明後很少在外走動,外公羅炳榮留下的敘永縣城殷家坡74號房屋一直由舅舅羅昆華、羅昆倫住着。10年前,2個舅舅欲重新辦理房產證時,曾以羅昆富系“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欲將姐姐的繼承權剝奪,不料被當時的居委會田主任阻擋未果,姐弟之間從此失和。7月初,曾秀華等人突然發現外公留下的房子被拆爲平地,才從開發商處得知,原來母親已被敘永縣公證處於6月8日以“羅妹”名義公證爲“於解放前死亡,無子女,生前無遺囑。殷家坡74號房屋由羅昆華、羅昆倫共同繼承。”
羅老太雖雙目失明,但至今仍活在人間,且有8個子女,爲何被公證爲早已死亡的孤家寡人?對此,敘永縣公證處主任韓明孝解釋稱,公證書是根據羅昆華兄弟所在的鴨子塘居委會的證明作出的,公證處曾派人到居委會調查過,居委會所有人都說只知道羅昆華兄弟是有個姐姐,但十多年來誰也沒見過她。於是,公證處便根據羅氏兄弟的申請和居委會的證明作出了失實的公證書。韓主任表示,將在本週內對失實的公證書進行重新公證。有關負責人表示:“如羅昆華兄弟不同意重新公證,公證處將撤銷6月8日的公證。”
在“死亡”證明上籤有“情況屬實”且加蓋居委會公章的劉啓華的解釋更令人匪夷所思:“人家羅昆華兄弟曾多次找過羅昆富的兒女,願出錢協商房屋產權分割問題都沒有結果,怪誰?後來,羅昆華兄弟說他姐死了,寫來書面證明,我就在上面簽字蓋章,與我何干?”對這樁荒唐鬧劇,曾秀華兄妹表示:將用法律的手段依法追究舅舅羅昆華、羅昆倫做僞證的法律責任,並向極不負責任的居委會主任劉啓華討個說法。(楊元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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