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朝着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方向邁出了重要步伐,市場機制在收入分配領域日益發揮基礎性調節作用,國民收入總體分配格局不斷趨向合理,居民收入較快增長,總體上有利於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效率提高。但也要看到,當前收入分配領域還存在着相當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
初次分配秩序混亂。企業的約束機制不健全,多本帳、設立小金庫等現象較多。名目繁多的工資表外收入接近甚至超過工資表內收入。一些企業在實行股份制改造過程中,通過低估國有資產等手段,化公爲私。利用代幣購物券發放補貼、獎勵期權和股份、小金庫發放獎金、給個人買保險、公款負擔個人費用、分解發放勞務費或稿酬、第二職業收入、灰色收入、大量現金交易等,私營業主在帳面上長期不分配利潤,暗地裏卻通過借款方式轉移爲個人收入。金融、保險、電信等行業憑藉其壟斷地位獲得額外收入,並通過各種形式轉化爲個人收入,形成不合理的高收入。
收入差距明顯擴大。在改革開放20年的較短時期內,我國已經從一個收入比較均等的國家轉變成爲一個收入差距較大的國家。目前我國基尼係數約爲0.39,進入了國際公認的收入分配警戒線。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個人之間的收入差距問題都較爲突出。
個人收入分配隱性化、多元化。
腐敗和違法現象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偷稅漏稅、走私販私、製售假冒僞劣產品、進行非法交易、貪污受賄或以權謀私的現象存在,成爲各種黑色收入的主要來源。
低收入羣體逐步擴大,近年來,城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增多,農民收入增長緩慢。
收入分配存在的這些突出問題,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正在產生越來越明顯的不利影響:一是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和城鎮低收入羣體擴大,嚴重製約了城鄉市場開拓和消費需求擴大,影響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二是壟斷和其它不公平競爭現象的存在,以及不合理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得人民羣衆的生產勞動積極性、創造性受到挫折,這必然不利於效率的提高;三是羣衆對分配不公和腐敗現象的不滿情緒增加,影響社會穩定。
綜上所述,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經濟問題,更是社會問題、政治問題,所以,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改進和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把調節高收入、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作爲個人所得稅徵管工作的重點。 (李建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