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農民竟然行使法官的職責,先後兩次替他人調解強姦案,差一點使強姦案變成通姦案。8月17日,這名“準法官”被濮陽縣檢察院依法批捕。
去年6月1日,濮陽縣子案鄉齊勸村發生了一起強姦案件,曾被判過四年徒刑的該村農民溫廣俊在喝酒之後,將本村婦女張某強行姦污。當天張某便報了案,溫廣俊則聞風而逃。事件發生後,溫廣俊的父親找到鄰居溫興周,請求他從中幫忙,開脫兒子的罪責。看到有人來求自己調解案件,平時因愛管閒事被稱爲“法官”的溫興周當即答應下來,隨後他讓溫廣俊的父親拿來2500元錢交給張某,結果使此樁強姦案得以私了。
今年7月,在外潛逃一年有餘的溫廣俊被當地警方抓獲歸案,爲了保住兒子,溫廣俊的父親又找到溫興周,讓其從中調解,欲讓張某承認以前的強姦是通姦,溫興周便來到張家對張某進行遊說。在得到1000元現金後,張某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並在法庭上謊稱與溫廣俊發生性關係純屬自願,結果使案件的正常審理受到了阻撓。(司愛武 文中 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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