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8月20日,天津房管局、工商局市場監察部門聯合對天津部分房地產售樓處進行抽查。檢查中發現多數售樓處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銷售和宣傳,房地產企業依法銷售意識有待提高。
8月20日上午,市房管局、工商局聯合對坐落在河西、南開兩個區內的部分售樓處進行了檢查。房地產售樓處基本都能做到按規定懸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使用統一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文本等。但絕大多數未向購房者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懸掛房地產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檢查中發現,有的售樓處張貼、懸掛、展示、散發的宣傳品及樓書,仍然存在着誇大其詞、承諾含糊的現象。售樓處用於銷售宣傳的樓書和宣傳冊,普遍沒有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登記發佈。對此,市工商局提醒房地產銷售企業,根據國家工商部門的有關規定,用於房地產項目介紹和宣傳的印刷品,包括樓書、宣傳冊等,應當委託廣告經營者向廣告發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後發佈,凡未經登記、公開用於商業宣傳的,視爲違法,工商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8月20日,執法檢查人員當場對存在問題的宣傳材料進行了封存。(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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