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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體報道“我國五年內將全面推行每年兩週的帶薪假期制度”,並且還有可能推行用旅遊的方式獎勵職工的制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人士昨天告訴記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相關政策已經報給了國務院,由於該制度正在審批中,具體內容還無法確定。
據北京旅遊學院旅遊研究所所長徐菊鳳介紹,假日時間過於集中,導致交通、食宿、景點超負荷運轉。長假結束,旅遊投訴增多,不少遊客滿肚子的牢騷,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大大抑制了人們下次的旅遊熱情。因此,實行帶薪假期制度勢在必行。
中國人民大學專門研究《勞動法》的副教授程延園也認爲,《勞動法》中有“勞動者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的原則性規定,但是“帶薪休假到底是多長時間、休假期間的薪金怎樣衡量”等具體辦法,沒有明確條文規定。反映在實際中,國家機關、有經濟實力的國企職工可能會比較正常地享受每年十天左右的假期,而部分私營、合資企業爲了自身的經濟利益,會剝奪或減少人們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和收入。
程延園強調,國家出臺帶薪假期制度,不管具體確定的時間是“十天還是兩週”,薪金是否就是平時的工資,都意味着“帶薪假期”將從原則性的規定落到實處,這樣更容易操作,而《勞動法》中覆蓋的所有勞動者都應該有權利享受到該項政策。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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