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澤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講話中強調,要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完善幹部考覈制度和方法,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加強對幹部工作的監督,是推進幹部工作規範化、法制化的有效措施,也是幹部部門加強自身建設,履行好職能的必然要求。當前,我認爲,這項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提高思想認識,增強監督意識。監督意識不強是影響和制約幹部工作監督的重要因素。不少同志對幹部工作的監督問題認識上有誤區。有的認爲軍隊選拔任用幹部實行的是任命制,選人用人是由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的,不需要監督;有的以幹部工作需要保密,監督會妨礙黨委決策爲由,拒絕接受監督;還有的把監督看作是對領導的“不信任”,不願接受監督;有的思想上有顧慮,怕得罪人,不敢監督;有的片面認爲監督是職能部門的事,與己無關,等等。因此,必須從提高思想認識入手,深刻認識幹部工作監督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監督意識,切實解決認識不到位、行動不自覺的問題。要加強幹部工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使大家明確對幹部工作進行監督既是各級的共同義務和責任,也是《現役軍官法》等政策法規賦予每個官兵的權力,牢固樹立幹部工作必須接受監督、人人有權參與監督的觀念。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形成有利於監督的良好氛圍。各級黨委和領導不僅要自覺接受監督,而且要旗幟鮮明地支持監督,爲敢於監督者撐腰。對以種種藉口逃避監督或給監督設置障礙甚至搞打擊報復的,要給予嚴肅處理,確保廣大官兵充分行使對幹部工作的監督權力。
不斷拓寬渠道,加大羣衆監督力度。羣衆監督是幹部工作監督的有效形式,是黨的羣衆路線在幹部工作中的具體體現。首先要增強幹部工作透明度,做到能夠公開的內容要全面公開,能夠公開進行的程序必須公開操作。例如,在幹部選拔任用上,要公開標準、公開推薦、公開考覈測評,使廣大官兵清楚有關政策規定,明確晉升條件,掌握評判尺度,瞭解選拔程序,公開遴選人才,解決因“暗箱操作”導致羣衆無法監督的問題。其次要擴大羣衆對幹部工作的參與程度,尤其是考覈評價幹部,聽取羣衆意見的範圍儘量大一些,形式儘量多一些,內容儘量全面一些,以最大限度體現羣衆參與的廣泛性、代表性。三是要確保羣衆意見進入決策層,防止和克服對羣衆意見只參考、不採納的問題。
實踐證明,加強對幹部工作的監督,必須有制度作保證。當前,要重點建立和完善四項制度。一是幹部推薦考覈責任制。推薦者必須對推薦對象的準確性負責,考覈者必須對考覈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二是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做到違紀必究,又要實事求是,注意區分不同情況,是哪個環節的問題,就追究哪個環節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優秀後備幹部制度。崗位空缺時,首先從優秀後備幹部中遴選,對沒有列入優秀後備幹部名單的,一般不提名晉升,以防止和克服選拔任用幹部中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四是根據《現役軍官法》,進一步抓好領導幹部交流任職和迴避制度的落實,對符合交流任職和迴避條件的,要堅決予以交流、迴避。 (姚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