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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隨着人們就業觀念和就業方式日趨多元化,沒有固定用人單位的流動人員明顯增多,按照國家檔案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公民個人不能私自保存本人或他人檔案。但如果這些流動人員的檔案任意放置,必將給流動人員出國、政審、工作變動,子女入學、入托及辦理社會保險關係帶來困難。最近,不斷有讀者來信、來電話詢問流動人員存檔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爲此,記者走訪了市勞動保障有關部門,瞭解情況。
據介紹,暫無用人單位的流動人員檔案關係一律由職介機構代爲存放保管,由職介機構代行原用人單位勞動工資關係、人事關係和黨支部組織關係的一些職能,爲流動人員辦理各種與檔案相關的事務。但不是所有的職介機構都能存放流動人員檔案,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只有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具有存放檔案資格的職介機構,才能爲流動人員存放檔案。同時這些職介機構也才能爲存檔人員出具有效的證明材料,爲存檔人辦理各種與檔案相關的事務代理。
存檔有償240元封頂
存檔人員或單位與職介機構之間是一種委託存檔關係,是一種有償服務。天津市物價局、財政局和原天津市勞動局三家曾聯合下發文件,規定職介機構存檔費每件收取費用最多240元/年。每年超過240元的,又沒有提供其他額外項目服務的應爲亂收費,存檔人員或單位可以拒付,並可向市勞動行政部門或物價管理部門舉報。
社保自負中介幫繳
流動人員委託存檔,存檔機構相當於流動人員的勞動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務機構,能夠爲存檔人員接續各種社會保險關係,由於流動人員沒有固定的用人單位,其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都要自己全額承擔,醫療保險實施以後,其保險費也要自己承擔。社會保險實施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對沒有用人單位的流動人員雖然沒有采取強制繳費的辦法,但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就不能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中斷各種社會保險關係,會使存檔人員遊離於社會保險體系之外,使自己得不到社會保障。
滿15年不繳其中有文章
有些職介機構爲吸引流動人員存放檔案,以工齡15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爲誘餌。其實這種說法是對存檔人員的一種誤導。按照《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繳費滿15年的(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達到退休條件時,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繳費年限滿15年只是按現行規定享受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如果繳費滿15年即停止繳費,那麼退休後由於養老金待遇水平太低,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
下崗職工限時免費
本市開展的再就業援助行動提出了“保生活、接保險、促就業”三項任務。援助行動中提出的免費存放檔案的含義是指對於中心的下崗職工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檔案由本人戶口所在區、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免費保管。如果下崗職工出中心後,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檔案直接存放或轉移存放到有存檔資格的各類職業介紹機構,仍和其他流動人員一樣,要繳納正常的存檔費用240元/年。
失業人員適時轉檔
失業人員檔案是指符合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和失業保險金申領辦法規定的條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存放在失業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的失業人員檔案。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屆滿應主動將檔案關係轉移至有存檔資格的職介機構,同其他流動人員一樣,交納存檔費用,接續社會保險關係及時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用。否則將影響自己當前的社會保險關係,日後還將影響養老金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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