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昨天下午,在介紹她們來津打工的張洪昇以及部分從老家趕來的家長的帶領下,在河北區真理道天津針織五廠玉蘭針織服裝廠車間樓的一間屋子裏,記者見到了8個無助的小姑娘。8個人圍坐在廠方提供的集體宿舍裏,除了一張涼蓆、一個蚊帳和收拾好準備帶回家的包裹外,房間裏幾乎沒有其他生活用品。面對記者,她們談起自己的遭遇。 小姑娘:領不到工資 今年3月18日,19個外地小姑娘通過張洪昇的介紹,來到天津針織五廠玉蘭針織服裝廠打工,工種是縫紉工。由於認爲廠方所給的工資過少,後來只有8人留下來。8人中有5人來自山東省無棣縣埕口鎮,3人來自河北省海興縣香坊鄉東王村。她們中年齡最大的19歲,最小的未滿17歲。年齡最小的張成秀告訴記者,她們從來直到現在,除了開始3個月每月從工資中扣除100元在工廠食堂吃飯的錢以外,一共才領到了300元的現金,工作中她們經常被莫明其妙地扣除工資。比如,由於趕製出來的服裝針眼比較多,就會在事後誰也無法驗證時被通知扣除了100元工資。而且,由於開學前這段時間經常趕製校服,令她們幾乎沒有休息日。8月11日,她們分兩次領到了100元現金,再找經理盧某要時被拒絕。實在無法忍受的姑娘們終於萌發了回家的念頭,廠方卻以“協議”中的500元保證金沒有存滿、廠方“損失”無人賠付爲藉口,阻止她們離開。萬般無奈之下,雙方找來了中間人張洪昇。 中間人:我兩頭爲難 34歲的張洪昇1997年來到天津,目前在南開區翠湖公寓承攬一些裝修活。他是這些姑娘們的親戚,彼此之間都比較熟悉。今年3月初,在針織五廠工作的張洪昇的大姨提出請他從家鄉找些親戚家的女孩子來,這邊工廠缺人。據張某講,當時與他聯繫的玉蘭針織服裝廠的3位經理一致表示,廠方效益很好,姑娘們來了每月可以拿到700元至1000元的工資,而且不會拖欠,也沒有特別提到所謂“保證金”的事。而現在這些女孩子們每天都給他打傳呼,說實在無法生活。姑娘們要求離開更是讓他左右爲難,因爲她們進廠時,與工廠簽訂了合同。上面寫着必須積滿500元的抵押金,否則不足部分由張某補足。現在姑娘們要求他和廠方協商,爭取儘早拿到工資回家;姑娘們的家長也埋怨他,怪他事情沒有辦好;而廠方更以“走人可以,押金必須要”來要挾他,他實在是左右爲難。而當初他與廠方談好的每天從每個姑娘身上抽取5角錢、半年一結清的口頭協議也打了“水漂”。 服裝廠:要維護權益 在3樓的生產車間裏,記者見到了經理盧某。記者得知,這家服裝廠是盧某承包經營的。盧某向記者出示了姑娘們與廠方簽訂的勞務合同和姑娘們的領款冊。記者瞭解到,該合同一式一份,被廠方保存。合同上對500元押金的解釋是:“……廠方累計暫扣500元工資,爲防止中途不辭而別回家,工作滿3年後暫扣工資如實發放。”而記者看到,合同的有效期是2年。當記者對照領款冊問爲什麼她們每人5個月來才領到300元現金時,盧某說:姑娘們的宿舍剛丟過錢,導致了大家互相猜疑,影響了工作。爲防止再次出現這種情況,他就暫時沒有給她們發工資。而昨天剛好又是星期日,會計不上班,她們提出結算工資的要求自然無法滿足。但記者看到,領款冊上不少姑娘都有結餘工資,而負責財務的工作人員始終在場,勞務合同和領款冊就是由他交給記者的。 家長們:要討個說法 姑娘們的家長情緒很激動,因爲孩子在這裏工作了5個多月,不僅沒有賺到錢,還紛紛給家裏打電話,要求家裏寄生活費和回家的路費。家長們心疼孩子之餘表示:一定要爲孩子們討個說法。(黃衛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