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湖北的特殊牌照“鄂O”,不再是免費通行標誌。湖北省政府近日出臺了《湖北省規範收費公路通行費秩序暫行規定》。按此《規定》,機動車輛行駛本省收費公路,除依據法規免徵通行費的六種車輛外,均應按規定繳納車輛通行費。據悉,去年以來,河北、河南、四川、安徽、雲南、陝西等17個省市,先後對“特權車”亮起紅燈。
《規定》所指的六種免費機動車輛是:懸掛軍隊、武警專用號牌的車輛;法院、檢察院、公安、國家安全、司法機關懸掛“警”字號牌的警備車輛;國家安全機關配有特別通行標誌的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消防車、醫院救護車;在每年的主汛期,正在執行防汛搶險救災任務或持有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與省交通廳聯合核發的“防汛指揮車”或“防汛專用車”牌證的機動車;持有“湖北省重要公務用車通行證”的機動車輛。除此六種車輛外,其他“鄂O”牌照的車輛同普通車輛一樣,必須照章交費。(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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