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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河西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冒充警察,以查暫住證爲名騙取錢財的案件。被告人丁濤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2月1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丁濤身着89式公安制服,竄至天津市河西區金星裏附近,冒充公安民警,以檢查暫住證爲名,騙取宋某現金人民幣150元。今年4月至5月間,被告人丁濤以同樣手段又先後三次竄至天津市河西區紅霞裏市場、梅林路市場、黃山道市場等處,騙得楊某、李某、王某現金人民幣共計300元。
審理法院認爲,被告人目無國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損害公安機關的形象和正常活動,其行爲已構成招搖撞騙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判處丁濤有期徒刑三年。(張曉傑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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