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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縣白廟鄉羅堡村“一夫娶兩妻”鬧上公堂的事件,本報日前有過報道。昨日,記者終於見到了這位“娶兩妻”的男子劉運社,提起自己當前的處境,劉滿腹委屈,認爲白廟鄉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表示,不排除把鄉政府推上法庭的可能。
據劉運社講,他和王香粉經人介紹於1994年結婚,婚後兩人吵鬧不斷,感情不和,1997年開始鬧離婚。同年3月,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自願進行了財產分割,因爲當時鄉政府的離婚證發完了,所以離婚之事擱淺。之後,王香粉離家,劉運社帶2歲女兒度日。後來兩人矛盾又起,多次提到離婚,直到去年過年時兩人大打出手,王香粉一怒再次離家。“我做過很多努力來緩和我們的關係,可沒有用,最終我也鐵了心離婚。”劉運社說,今年3月,王香粉前往河南打工,臨走前她說她已向鄉政府交過了辦離婚證的錢,讓他用1997年簽訂的離婚協議去領證,回頭給她寄往河南,她也好另建家庭。劉運社沒費什麼事就領出了離婚證,緊接着結識了陝南女子劉祥麗,4月6日,他請雙方親朋簡單吃了個飯,之後兩人以夫妻名義居住在一起。沒想到,4月29日,王香粉回來了,並就此事提起訴訟。
5月17日,劉運社接到了鄉政府的一份文件,稱他和王香粉的離婚證無效,1997年的離婚協議不能說明問題,離婚要雙方一起去辦理離婚證,同時收回了已經頒發的離婚證,並把自1997年劉王兩人鬧離婚時放在鄉政府的結婚證退還給了王香粉。劉運社對鄉政府的做法非常不滿,他說自己從沒想要觸犯法律,如今的處境卻進退兩難。王香粉說什麼也不同意離婚,劉祥麗則認爲受了騙,提出索要5000元損失費。眼看法院不日將要判決,劉運社說:“鄉政府如果不發出離婚證,就不會有這麼多事,如果判決結果我無法接受,我就要起訴鄉政府。”
白廟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劉毓良就此事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離婚證一事具體是由鄉民政辦和司法辦受理的,他們的工作無疑有失誤,鄉領導已經對這兩個部門的負責人進行了嚴厲批評。(王冰 牟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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