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緊缺的天津市,爲提倡市民節水,經天津市政府批准,從9月1日開始,天津市將按照水費新價格收取水費,其中居民用水的價格由原來每立方米1.8元調整爲2.2元(其中含代徵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0.4元)。
據瞭解,由於國家調整了天津源水潘家口水庫的水價,爲緩解自來水生產經營企業的困難,保證生活用水供應,進一步理順水價格體系,有效利用和保護水資源,促進全社會節約用水,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了自來水銷售價格。
有關人士介紹,按照居民用水兩月爲一收費週期計算,根據文件規定,爲使水費調整更加合理,居民生活用水從9月1日起按抄表水量和新價格收費,在此之前一律按照原價格收取水費。雖然天津市從7月1日調整水價,但充分考慮到居民用水的實際情況,從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自來水公司抄表後仍按原價格收費,從9月1日起才按新價格收費。使用磁卡水錶(IC卡)的用戶,由於是先買水後用水,所以7月1日前買水按原價格收費,現在買水要按新價格收費。企事業單位用水收費是單月制,根據文件規定,企事業單位水價從8月1日按抄表水量和新價格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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