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山西遊客在港利益受到侵害,回來後被告知每人賠償12元。
三晉都市報報道,日前,記者在太原聖合律師事務所採訪了遊客代表王星星先生,王先生憤怒地講述了30名山西遊客的“旅行記”——
王星星等30人(多爲太原人)參加的這個旅遊叫做 “山西國旅港澳五日遊”,團號爲SX2001-0502團,由山西國際旅行社組織。2001年5月2日該團抵港,30名山西人的煩惱就開始了。
2日下午,遊客遊了海洋公園;晚上在遊覽太平山頂時,香港吉祥旅行社的導遊白小姐告訴遊客:現在山上人多車多,大家就不用下車,就在車上看看吧!但山西的遊客看到,山上並沒有幾個團體遊客,人也不多。之後遊客要求補遊,白小姐滿口答應。但5月3日旅行社不但沒有補,反而一口氣帶大家去了3個購物點。先到一家珠寶店,前後大門鎖上,讓山西遊客“購物”,兩個小時後,又到一家鐘錶店。最後,大家又被帶領着逛了一家商品無發票無保證書的電器行,遊客問買下這樣的電器怎麼帶回去時,老闆道:“你們再交400港幣,我們派人送過海關,我們和海關有關係!”
3日中午午飯後,導遊小姐要求全體人員不要走遠,5點鐘回來吃自助餐——如果走遠了,香港警察逮住每人罰3000元!30人就在“等吃飯”中等了一個下午。
五日遊結束,卻還有2個在協議中約定的景點沒有去,還有2個景點僅僅是坐在車上繞了一下。王星星講,這些景點是:香港的太平山頂和免稅店,澳門的主教山、新澳大橋。
回到太原後,王星星等16人(代替家屬)簽名投訴山西省中國國際旅行社,山西省旅遊局有關領導批示“交由行管處辦理”,辦理的結果是:旅遊局和旅行社有關人員多次給遊客代表道歉;給王星星開了4次會,請王星星吃了一頓飯。王星星堅持要求賠償,旅遊部門答覆:按導遊小姐的日工資乘以20%賠遊客。他們稱:導遊小姐的日工資是10元,即被損害的遊客每人可獲賠12元!
到目前,這30名遊客均未接受這種“調解”,但當記者30日電話詢問行管處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時,該人卻告訴記者,“已經解決!”,記者問:“是怎麼解決的? ”,答:“前任辦的,我不知道。”。
30名遊客目前正在尋求進一步解決問題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