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以前貪污被查辦判刑,勞改犯張守衛便以“刑訊逼供”、“收受賄賂”等莫須有的罪名誣陷太原市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書生。日前,他終於爲自己的信口雌黃而付出“被捕”的代價。
2001年4月,張守衛署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寫信舉報:1995年其舉報他人犯罪時,時任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的何書生承辦此案,曾受賄30萬元人民幣,收受被舉報人親屬大量現金,併爲被舉報人說情,將其從原南城檢察院保出。而對自己予以刑訊逼供、報復迫害、非法拘禁達兩年半時間。另外,張守衛還與檢察系統一干警、山西省人農工委一干部勾結,假冒檢察系統另外5名幹警的名義,聯名向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寫信,誣告何書生貪污受賄等12個問題。
經山西省、市檢察院紀檢聯合組調查,張守衛曾因貪污被大洋公司北京總部向太原市檢察院舉報,經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山西省高級法院二審改判有期徒刑5年。所謂向何書生辦案中收受賄賂、刑訊逼供及被舉報人說情均系捏造,向上級反映的12個問題也純系子虛烏有。
目前,經尖草坪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張守衛的行爲涉嫌誣告陷害罪,被依法逮捕。此案涉及的其他人,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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