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原福建省古田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蘇家富徇私枉法一案,在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審判。由此,一起被當地公安、法院中個別人聯手製造的滔天冤案終於在4年後真相大白於天下。
1997年2月9日,正值大年初三。晚上6點多,古田縣城關公安局局長李鍾琳的兒子李堅、黃聿陸(其父餘澤霖,古田城關公安分局戶籍警)及鄭全等三人酒足飯飽後意猶未盡地來到當地一發廊。見無他人,三人便使用暴力手段殘忍地將髮廊妹肖XX輪姦,並長達兩小時之久。肖XX的哭聲驚動了髮廊老闆,當他跑來查看時,李堅等三人這才停止並衝出來威脅道:“你想死呀!”,老闆迅速逃離報警。接警後,當晚古田縣公安就捕獲了李堅等三人。在初步審訊中,李堅對公安人員也如實地承認了全部犯罪事實。2月底古田縣檢察院正式批捕了李堅等三人。
然而,肖XX的又一個黑夜從這個時候卻纔剛剛開始。當得知兒子“犯事”後,有着30多年警齡、身爲公安局局長的蘇家富第一個想到的卻是:要想辦法讓受害人翻供!就在李堅等被拘捕的三天後,便派人找到受害者及髮廊老闆,要求改稱是賣淫,並許諾給予6萬元補償。不僅如此,餘澤霖也找到在縣法院做書記員的女婿林建東一同前往“給受害人做工作”。明明是受害,卻讓說是賣淫,面對如此黑白顛倒的勸誘,肖XX和髮廊老闆堅決不肯。此時,林建東便亮明身份說:“你就是告,最後還是會告到我們法院來。”看着來自公安和法院的雙重壓力,此時的肖XX真覺得是欲哭無淚,叫天不應。不久她懷着悲憤與絕望悄悄到離開了古田縣,從此杳無音信。
得知消息,正在苦於如何應對的李鍾琳等人迅速通知李堅等三人全部翻供,並四處找人說情打點。1997年3月,古田縣人民檢察院發現此案性質嚴重,應由上一級檢察院管轄起訴,逐將此案上報寧德地區檢察分院。4月下旬,寧德檢察院起訴處幹警洪建平接手此案後赴古田調查取證。李堅等三家父母向其行賄6000元擺平了洪建平,洪建平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向寧德地區檢察院作了彙報,最終導致寧德地區又把此案退回古田縣檢察院處理。
第一步得手後,回到了自己的地盤,李鍾琳等也加緊了下一步行動。1998年6月,當得知該縣法院將受理檢察院此公訴,且主審法官爲該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蘇家富時,李鍾琳終於看到了一絲希望:“這回他該還我人情了。”原來在1992年,蘇的胞弟蘇家俊曾被他人故意傷害致重傷,當時此案得到了李鍾琳的妥善處理。當天,李鍾琳便找到蘇家富去說情。當晚三名案犯的母親又集體出動,前往蘇家並行賄3000元。
既然投之以桃了,當然要報之李。果然,蘇家富決意要爲這三家“主持公道”。6月19日,蘇家富不顧縣檢察院“涉及隱私,不宜公開審理”的建議,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讓案犯家屬一併參加了旁聽。同年7月8日,蘇又與助理審判員林光義及不具陪審資格的臨時工魏有敬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此案。面對種種清楚的案件事實,蘇家富卻採取手段百般爲李堅等三人進行開脫。當公訴機關強調是“違反婦女意志”時,蘇竟說:“就是哭也有好幾種,有痛苦的哭,性高潮高興時也會哭!”其後,蘇家富授意林光義把其個人意見做爲合議庭意見提交審判委員會。8月,由於誤導,審委會也最終同意了蘇的意見,以“被告人姦淫婦女的事實存在,但是否違背婦女意志、客觀上是否採取了暴力手段,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做出“強姦罪不能成立,被告人無罪釋放”的判決。兩天後,李堅等三人被取保候審。當權力被個別人掌握而又缺乏有效監督的時候,法律就這樣被交易了。一審的判決在古田縣羣衆中引起強烈反映。他們問:天理何在?法律何在?正義得不到伸張時,邪惡自然佔了上風。在案發至宣判的15個月裏,不僅肖XX被逼無奈,含冤出走,就連發廊老闆也屢屢被人上門威脅,最終也只好關門了事。
1998年11月,寧德地區紀委、法院、檢察院等組成聯合調查組再赴古二次調查。就在地區中院開始介入審判並改判李堅等人爲12年徒刑時,蘇家富立即把此情況泄露給李堅等三人,餘澤霖利用身爲戶籍警之便,爲其子僞造了一新身份證並幫其出逃深圳。李堅、鄭全也先後逃跑。這時蘇才發出收監通知書,然而三人自然已不知去向。
不過法網恢恢,在福建省市有關領導的重視下,2000年6月李堅等三人在逃跑了1年6個月後終於又被抓捕歸案。與此同時蘇家富、李鍾琳等人徇私枉法、行賄包庇案也漸漸浮出水面,大白於天下。
據從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涉嫌此案的蘇家富、洪建平及和李鍾琳、餘澤霖及家屬等人均已被捕等待二審最終宣判。林建東、池小平(古田縣法院副院長)也分別被調離法院和行政記大過處理。寧德中院領導因此案也向上一級作出了書面檢查。
今年8月,對蘇家富等人的二審正式開庭。日前在接愛記者採訪時,去年新組成的福建省寧德市中院新一屆新領導班子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經以此案爲教訓結合正在開展“一教三整頓”和“提高法官素質年”活動在全院系統進行學習教育,要求全市各基層法院和中院各部門各寫出一份深刻的學習認識,重塑隊伍。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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