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胡志明市《青年報》報道,越南總理潘文凱已下令檢察官對1999年在南方建江省誤抓三家公司老闆的警官採取訴訟行動。迄今這些警官沒有真正受懲罰,只是提前退休或被調職而已。潘文凱還下令省政府進行自我批評,並訓令內政部長黎明香研究這起案件在全國所起的影響。
在越南實行市場改革使私營企業首次合法化之後15年,商人經常遭受警方人員的勒索。爲此,越南政府宣佈了一系列杜絕貪污和建立法治的措施。
但在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下,這個問題並未得到順利解決。
在1997年,潘文凱總理曾下令河內市政府支付4萬美元(7萬新元)給商人阮文詹,以賠償他在17年前被誤抓所蒙受的損失。但四年已過去了,河內市政府還沒有執行潘文凱總理的指示,而阮文詹準備再打一次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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