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過變賣被申請人股權的方式,於近日成功執結一起不良資產債務糾紛案,一次執結現款3500萬元人民幣,創不良資產一次回款全國之首。
1995年4月至1996年3月,中建六局5次向建行塘沽分行借款人民幣總計2500萬元,中建總公司爲其提供擔保,並與建行塘沽分行簽訂了擔保合同。建行塘沽分行依約履行了放款義務。1999年11月間,建行塘沽分行將上述債權轉讓給申請人信達公司。2000年8月,信達公司向二中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由中建六局償還信達公司本金、利息及訴訟、保全費用總計人民幣3500萬元,中建總公司在中建六局未按期限履行償還義務期間爲其承擔償還責任。判決後,中建六局和中建總公司均未積極履行法定義務。今年6月25日信達公司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
法院執行人員深知不良資產債務糾紛案件是執行案件中最難執行的一類案件,但還是把一次性足額執結作爲目標。執行人員找到中建總公司在華泰山保險公司的價值3000萬元的股權,立即查封。面對被申請人的不配合,法院通過拍賣、評估公司對股權進行了評估,評估結果該股權價值3300萬元。該股權每年有收益,因此又查封了被申請人一年的收益200萬元。爲保證股權足額拍賣,法院又找到被申請人內部股東香港一家公司的下屬公司,讓其出資3300萬元買下。據悉,這次現金回款是全國在不良資產清理中最大的一筆。(劉軍 鍾雪鵬 張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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