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社會各界的大力調停,持續了5個多月的“日航事件”終於在7月29日以日航正式向中國消費者道歉、中國乘客放棄“種族歧視”爲由的起訴,雙方“和解”而結束。“事件”雖然結束了,但仍然留給人們很多思索,一件普通的商業糾紛怎麼成了國際糾紛?種族歧視爲什麼又不提了?中國消費者從中可以汲取什麼經驗?輿論再遇到類似問題應如何正確引導?司法界從中又應該注意些什麼問題?等等。在“日航事件”結束之際,記者採訪了作爲和解主要斡旋人之一的日航法律顧問、中京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王曉濱先生。
問:我聽說,從一開始你就主張通過調解解決問題,爲什麼?
答:是的。當日航一開始找我諮詢時,我就提出了“調解”的方案。在研究了案件之後,我認爲這的確不是一件帶有“種族歧視”色彩的國際糾紛,而是一件具有特殊意義的商業糾紛。基於這種判斷,我認爲,一、從中國乘客的角度看,根據現行的中國法律,以“種族歧視”爲由打官司勝算的可能性不大;二、從日航的角度看,即使官司打贏了,也是輸了,因爲你把自己的客戶打得一敗塗地,算什麼勝利;三、我不但是律師,而且又是一箇中國律師,我很能理解乘客們的感受和媒體的情緒。所以,我認爲調解是解決此次事件最好的辦法。
問:在當時國內一片喊打聲中,調解是不是很難?
答:是的。主要有四個難點,一是與委託人溝通難;二是與乘客溝通難;三是調整輿論情緒難;四是尋找民間調解渠道難。
問:你能不能說得具體一些?
答:與委託人溝通主要難在他們不瞭解中國的國情。日航方面認爲,你是一個律師,你的責任就是要用自己的法律知識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幫助委託人打贏官司,爲什麼要調解?要讓外國人理解中國一些特殊的國情的確不容易,但也只有在這一點上達成共識,他們才能接受調解方案。幸運的是,在我的努力下,日航方面終於理解並接受了這一方案,在這個基礎上,我爲日航制定了處理事件的四點基本原則:1、勇於承擔法律、道義、服務上的責任;2、維護中日友好;3、嚴於律己,通過事件提高對中國乘客的服務水平;4、不遺餘力地爭取圓滿的和解解決。
我作爲日航的律師,在最初與中國乘客溝通時並不順利。事件剛發生時,根本沒有溝通的渠道,特別是經媒體炒作,一件普通的商務糾紛已經轉變爲一個國際事件,在那樣的背景下我不可能與乘客進行溝通。後來乘客向中消協投訴,我認爲這是個機會,希望通過中消協與乘客溝通,特別是在日航調查報告出來後,消協要求雙方面談質證,但因種種原因未成。後在一家新聞單位的斡旋下,才促成了我與乘客代表的第一次見面,不過此時雙方仍充滿互不信任。但是,一個小小的插曲使我與乘客代表之間的隔閡終於打破。在一次會面時,我送給李浩(乘客代表)一本書,是我早年翻譯的一本小冊子,書名叫《勿忘血寫的歷史》,講述的是日軍侵華暴行。李浩很感動,雙方就此建立起了信任感,最後他們也同意了調解的方案。
現在回過頭來看看,“日航事件”最先點火的是媒體,最先拔高的是媒體,最先潑冷水的是媒體,最後形成和解的也靠媒體。媒體態度轉變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日航的調查報告相當具體詳實,記者對事實瞭解得越多就越清楚地認識到,這不是一件“種族”糾紛,而是一個商業糾紛。二是媒體自律起了很大作用。今年“3.15”之前,部分媒體的老總們在一起開了一個座談會,大家對“日航風波”取得了共識,從此以後,輿論開始轉向冷靜。我認爲,當初媒體表現出來的民族情緒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時中國的媒體也表現出大勢所趨時“飢不擇食”的弱點。
目前我國解決糾紛的渠道無非是通過某些機關,如消協或法院等。其實我國古代解決糾紛的渠道很多,如通過鄉老、族長、鄉紳、行會等,但現在這些都不存在了,使民間調解的渠道少多了,特別是此次事件中因某些原因消協中途退出後,當事雙方都有些不知所措,於是我們只好找中間人進行調解。這次“日航事件”之所以能和解,調解人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我認爲,中國在走向法制化的過程中,在司法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多開闢一些民間調解渠道非常重要。
問:既然調解那麼難,你爲什麼還堅持要進行調解?官司打下去你不是會掙很多錢嗎?
答:的確,律師是歡迎打官司的,時間越長、標的越大,越能出名得利,特別是像我這樣以小時計費的涉外律師,和解的確使我和我的事務所在經濟上受到很大損失。但同樣,放棄訴訟使對方律師的損失也很大,雖然他們可能在經濟上原來就不會得到多少利益,但他們可以大大地出名,現在和解了,他們也有損失,因此,對方律師表現出來的氣度讓我很佩服。
我堅持調解除了前面提到的原因外,還基於這樣幾點認識: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社會生活發生深刻變革的時期,我們要積極倡導和遵循“信仰法治,遵從法律,依法辦事”的原則和精神,不但政府機關要嚴格執法,每個公民、法人、各種市場主體也都要堅持依法辦事的理念,依照法律的規定和法律原則,規範自己的行爲,伸張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二、隨着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必然會出現民事糾紛(包括涉外民事糾紛)易發、多發的情況,我們應該堅持平等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這些民事糾紛,對於各類市場主體之間、法人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是這樣,對於進入我國市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也是這樣。三、解決各種民事糾紛有多種途徑,從有利於當事人雙方的角度看,非訴調解應該是一種優先選擇,雙方糾紛當事人在不損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通過平等協商,按照自治處置自身權益,達成和解,有利於免除一旦投入訴訟需要承受的經濟、精力、時間等方面的負擔,同時也有利於和解協議內容的順利執行,並增進雙方的溝通和理解。“和爲貴”,這是我國文化傳統中一個重要的哲學命題,也是現代社會生活應提倡的一種人際境界,這也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要求。
問:你認爲面對外國公司時在調解上應遵守一些什麼基本原則?
答:1、“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承認對方,平等對待。在處理類似事件時,首先應該認爲雙方是平等的,否則無法調解。不能採取報復的方法,你傷了我,我必傷你。“復仇”是原始的東西,不可能成爲調解的基礎。2、克己復禮。雙方在講“理”之前,先講“禮”。一旦發生衝突,雙方先有情緒上的激化,然後導致理智上的降低,因此應當以禮貌、禮儀使雙方在情緒上平靜下來。3、在利害關係上求同存異,雙方得到的是最大的利益,即“雙贏”的結果。
問:你認爲,通過“日航事件”,中國消費者可以從中得到一些什麼經驗教訓?
答:多學習。過去多是幹部出國,之前也要進行培訓。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消費者接受的外國服務更多了,更多的普通人可以出國了,會遇到很多不瞭解的東西,只有多學習一些知識才能避免出現錯誤,特別是一些常識性錯誤。比如此次“落地簽證”問題,你必須具備了對方的條件後纔可以申請這種簽證,但即使你申請了對方也不一定批准,因爲這裏有兩國外交上的一些規定,此時,就不能說有種族歧視。再比如轉機問題,國際慣例或華沙條約規定,對不可抗力造成的誤機、延遲等,只要求航空公司“盡力解決”旅客困難,規定得比較模糊。而國內則是隻要你登上飛機就由航空公司負責解決你的所有困難,在這方面,可以說中國是走在了世界的前面。但國外的規定可能就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類似的知識,我們都應該多學習。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已成定局,我國公民將有更多的機會走向世界,我國也將以更加博大的胸懷容納世界,在這種形勢下,我們必須抓緊了解和熟悉國際經貿、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各種規則。
問:媒體在“日航事件”中的確表現出從熱炒到冷靜的轉變,你認爲今後再遇到類似問題,媒體應如何對待?
答:媒體不論大小都應做到客觀公正,但在此次“日航風波”報道中,特別是在前期,有的能報道雙方的意見,但有的只着重報道一方,有的甚至偏離了基本事實,並出現了一些錯誤,有失中國媒體風範。我曾學過新聞,我承認媒體報道一件事時應該具有一定的傾向性,但不能一有問題就帶有明顯的傾向性,特別是中國即將加入WTO和舉辦奧運會,中國將更加開放,中國不僅是中國人的中國,也是一個國際化的中國。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日航有1萬多職工,其中就有500多人是中國人。一家外國公司,特別是一家跨國企業,都不應把外國人看成是外國人,而看成是自己的客戶,中國的媒體是不是也應該站得更高更遠些。
問:中國的司法界從“日航事件”中有什麼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
答:中國正走向法制化,今後的訴訟會更多,但誰也不願意看到中國陷入訴訟的怪圈,由於目前可用的法律資源很有限,在依法判案的前提下,調解、和解顯然是一條更好的路,因爲這種方法最經濟,省錢、省力、省時間。中國社會法制化的特色是什麼?我認爲起碼的一條是:調解、息訴應成爲一種美德。
問:你怎樣看待中國人遭遇歧視的問題?
答:過去中國一直閉關自守,與外界交流少,特別是近代受過屈辱,雖然改革開放已有20多年,但國門是一步一步打開的,中國消費者心理準備還不足,知之還不多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僅僅停留在現在的水平上,應通過一個一個事件的解決,逐步提高自己的知識經驗,以適應更加開放的形勢。過去由於外國人不瞭解中國人,因此許多國際慣例的制定都沒有中國人蔘加,現在出去的中國人越來越多,外國公司也想賺他們的錢,他們會很自然地制定有利於中國人的規則。比如現在日本的一些機場就準備裝飲水機,以解決中國人喝熱水的問題。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日航事件”既是一件壞事,也是一件好事。
問:你是一箇中國人,但你幫助日本人打官司,就不怕有人罵你是“漢奸”嗎?
答:不怕。因爲我是一個熱愛自己祖國的律師。
問:我注意到你在回答我的問題時,多次把“日航事件”改爲“日航風波”。這是爲什麼?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答: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但我認爲“風波”所涉及的範圍更大些,因爲此事一經媒體報道,就不僅僅侷限於當事人了,而有了社會意義。“日航風波”有公衆捲入,社會各界很多人士參與了調解,和解後,當事人雙方代表還共同製作了十幾面錦旗贈送給民間調解人,以示謝意,從對社會產生的影響看,定性爲“風波”更合適。
問:“風波”平息了,此時你的心情怎樣?
答:有人說“日航風波”以和解結束是一個多贏的結果,我認爲,不論是雙贏還是多贏,總之,是我們中國人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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