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新學期開學後,在某社會民辦校上了一年學的小於,返校後驚訝地發現,學校已經不再是學校了:教室門緊鎖着,老師不見了,站在校外的只有和他一樣無助的同學,學不能上了,錢也不見了蹤影。然而,從今年開始,本市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正式建立了辦學風險儲備金制度,類似這種事件再也不會發生了。
社會力量辦學風險儲備金從辦學機構開辦資金中提取5%創立,並逐年從學費總收入中提取2%,直至達到當年學費總收入的50%時停止提取。風險儲備金用於處理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重大意外事故、停辦和解散的善後工作,包括所欠教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未完成學業的在校學生按實際學習時間核退學費。據瞭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辦學風險儲備金以教育機構名義單獨立項,市教委委託天津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專項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該資金。如需使用辦學風險儲備金,須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使用,使用金額不得超過所交納的總金額。實施學歷教育的辦學機構,按學年交納,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教育機構,按年度交納。辦學風險儲備金使用後,辦學機構要在一年內補足已使用的辦學風險儲備金,無正當理由拒不交納或弄虛作假,審批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其停止辦學或吊銷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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