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保險產品的種類層出不窮品種繁多,消費者選擇的範圍更加廣泛。但是,從本報熱線電話反映的情況看,許多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對保險認識依然存在許多誤區,以致出現許多投保後又退保,出險後得不到理賠等情況。爲此,記者特地走訪了天津市保險同業協會回祕書長,請他對消費者購買保險提出幾點建議。
投保人切莫購買“人情保”
買保險不同於買一般商品,不中意可以退還或轉讓他人,保險是特殊商品,是不能轉讓的。特別是長期壽險,就如同簽下了長期的契約。如果中途發現這個保險並不是自己的“意中人”,要想退保,經濟上的損失是非常大的。保戶與保險公司之間的許多糾紛,多是由於退保引起的。因此在買保險時,不要光聽保險業務員的片面宣傳,要對保險公司的信譽情況、資本結構、人員素質、服務質量逐一考查。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絕對不要買人情保單,或心血來潮購買保險。保險是一項長期的投入,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保險計劃,不要把保險計劃做得過大,以免因負擔不起而退保,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投保時要細讀條款
保戶在投保前,要仔細研究保險條款,因爲任何保險都不是無所不保的。條款中明確規定哪些是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哪些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哪些是責任免除的。保戶必須明確所投保險能提供什麼樣的保障,根據保險條款提供的保險責任選定保險品種。尤其要關注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責任和險外責任,以及擔負的保險費用,應享受的保險金額。只有一切都清楚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的選擇險種。
交納保費後要拿憑證
保戶交納保費後,要及時拿到保險單和交納保費的收據。如果是通過代理人交納保險金,必須在交費前驗明其身份,看其是否持有展業證,同時要向其索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費預收收據,不要收取代理人以個人名義出具的收據。待保費轉入保險公司賬戶後,保險公司會另外發給正式收據。爲避免個別心術不正的代理人侵吞保費,投保人如果長時間拿不到保險單和正式收據,就應儘快和保險公司取得聯繫,查詢保費是否已經轉入保險公司賬戶,是否已經辦妥覈保與出單手續。
保險公司非銀行別弄混了
買保險是買“平安”,保險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功能。近年來推出的保險產品雖包含儲蓄或投資功能,那也只是派生出來的,保戶不能把保險公司等同於銀行或投資公司。所以保戶在交納保費時,要有一個思想準備,有一部分費用是“有去無還”的,如果保戶在短期內退保,將不可能領回全部的保費。
利用十天“猶豫期”
大多數壽險公司會給保戶一個“猶豫期”。“猶豫期”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收到保單並書面簽收起的10天時間。在此期間,投保人可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在退還保單後,保險公司在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外,應退還全部保費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過了猶豫期退保,保險公司通常要扣除相應的費用,保戶會受到較大損失。(宋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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