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今天在此間表示,證監會現已查明銀廣夏公司通過各種造假手段,虛構鉅額利潤7.45億元,同時還查明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註冊會計師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爲銀廣夏公司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這位發言人說,證監會已依法將銀廣夏事件涉嫌證券犯罪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位發言人就銀廣夏立案稽查情況向記者發表談話時指出,中國證監會於今年8月3日對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銀廣夏公司)正式立案調查。現已查明,銀廣夏公司通過僞造購銷合同、僞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僞造免稅文件和僞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鉅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爲1.78億元,2000年爲5.67億元。同時,還查明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註冊會計師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爲銀廣夏公司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
這位發言人說,證監會對上述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員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中國證監會對發現的其他與此案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爲仍在調查中。
這位發言人重申,爲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任何違法違規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位發言人還強調,歡迎並感謝新聞界對證券市場的輿論監督,歡迎並支持廣大投資者舉報證券市場上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爲。(張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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