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批被高校錄取的學生按錄取通知書的要求,來糧食部門開“糧食關係轉移證明”。但實際上,國家已明文規定,2001年5月1日起取消辦理“糧食關係轉移證明”。許多被錄取的農村學生並不知道此項政策,跑了冤枉路,花了冤枉錢。
在此提請有關高校和學生注意:高校在錄取通知書上應取消此規定;不論學生入學還是其他須異地調動的,不再辦理“糧食關係轉移證明”。 (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