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根本沒有血緣關係,但父母卻極力反對我們戀愛,其反對理由是‘我們現在是一家人’。”昨(5)日,雙流縣東昇鎮的許濤(化名)來到本報,希望通過本報勸說他們再婚的父母同意他和後媽的女兒黃婷(化名)的婚事。
愛上後媽的女兒
許濤今年23歲,身高1.70米,與他並排坐在一起的黃婷21歲。據許濤介紹,他17歲時,母親因癌症去世。去年5月,經朋友介紹,他的父親與一離異的女人認識並於同年8月登記結婚。後媽帶來了一個女兒,就是黃婷。
“初次見面,我們就一見如故。”許濤說,“黃婷就是我心目中的公主形象。我們通過近半年的接觸,雙方均被對方深深吸引。到今年3月,我們正式開始戀愛。”
戀愛遭到反對
“出人意料的是,我們的熱戀竟遭來鄰居親友的冷嘲熱諷,再婚的父母也持反對態度。”許濤說。
儘管許濤和黃婷費盡脣舌,但仍不能得到父母的支持。幾天前,當許濤向父母提出他要與黃婷結婚時,“我的父親大發雷霆,扇了我幾耳光,還罵我是孽子,丟盡了他的臉。”後媽也流淚勸黃婷不要做大逆不道的事。許濤說,家裏沒法呆了,他和黃婷來到了成都,“只要父母親原諒我們、支持我們,我們立即就回去。”
姻親兄妹可以結婚
昨日下午,記者按許濤留下的聯繫方式與他父親取得聯繫。許的父親告訴記者,兒女的“兄妹”戀讓他丟盡了老臉。他不同意兒女結婚,最主要的還是怕影響到許濤的下一代。
據四川省君合律師事務所任律師說,根據《婚姻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能結婚。而許濤和黃婷儘管現在是兄妹,但兩人只是姻親關係的兄妹,而不是血緣關係的兄妹,不在《婚姻法》規定之內。因此,可以結婚。 (劉棟江 丁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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