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9日至15日是第四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中宣部、教育部、人事部、文化部、國家廣電總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國家語委日前聯合發出《關於開展第四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大力推廣普通話,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
經國務院批准,自1998年開始,每年9月份第3周爲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前三屆推普周活動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通力協作下,各行業系統積極行動,廣大羣衆熱情參與,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在增強全社會語言規範意識和推普參與意識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我國第一部有關語言文字的專門法律,它規定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並對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和公共服務行業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做出了明確規定。本屆推普周是這部法律頒佈後的第一個宣傳週,7部門通知要求把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作爲主要內容,以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大力推廣普通話,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對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要性、迫切性,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羣衆的語言規範意識和推普參與意識,促進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向縱深發展。
本屆推普周的兩項全國性活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語言文字規範知識競賽”和“推廣普通話宣傳品徵集活動”日前結束,各地將按照通知精神,積極開展推廣普通話宣傳活動。
據悉,由於香港同胞學習普通話熱情高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將每年的9月13日定爲普通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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