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至16日,全國將有61·9萬人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爲了保證這項考試的公正、公平,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近日出臺了重新修訂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紀、作弊處罰規則》。《規則》規定,作弊者終身不得參加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這是目前各種資格考試中對作弊者處罰最重的。
該《規則》對作弊的界定是“應考人員在考試期間有偷看、抄襲他人答卷或其他資料;由他人在考場外協助答題;互相交換試題卷、答題卡、答題卷;協助他人答題,傳遞有關考試內容的信息,或讓他人抄襲答案;由他人冒名代考或代替他人蔘加考試;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故意擾亂考場秩序”。另外,在試卷評閱期間由評閱人員發現異常的答卷,經專家鑑定爲互相抄襲的,按作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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