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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北京華麟企業(集團)公司沒有完全履行法院判決,今天,崔永元的代理律師將到朝陽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要求華麟公司履行法院判決,在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目8時至22時的時段內,發佈致歉聲明,向申請人崔永元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致歉聲明發布一週,每日一次。
華麟公司從1997年上半年開始,擅自對《實話實說——該不該減肥》節目的錄像帶進行剪接、拼湊在全國衆多省市的幾十家電視臺連續播放,並製作了“崔永元驚歎美福樂減肥效果”等內容的招貼廣告進行散發。
由於華麟公司的行爲使衆多觀衆和讀者認爲崔永元在爲“美福樂”做廣告,許多觀衆來電、來信譴責、指責崔永元“陷入銅臭的包圍圈”欺騙廣大消費者。
崔永元認爲華麟公司行爲使自己的社會聲譽大大降低,並給自己帶來巨大精神壓力,於1999年4月23日將華麟公司告上法庭。今年2月20日,朝陽法院作出判決,華麟公司停止侵權行爲;在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目8時至22時的時段內發佈致歉聲明,向崔永元賠禮道歉;給付崔永元肖像侵權賠償金6萬元,名譽權賠償金4萬元。判決後,華麟公司給付了10萬元賠償金,但始終沒有履行有關道歉內容的判決。崔永元的代理律師於是提出申請強制執行。 楊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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