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成軍在看守所裏巧遇昔日的“冤家”,揮拳將對方擊成重傷。近日,王成軍被山東省梁山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依法提起公訴。
1998年12月的一天晚上,王成軍夥同他人在220國道梁山境內樊莊村東的“民族飯店”門口盜竊錢江牌100型摩托車一輛,價值4600元;2001年6月28日20時許,王成軍夥同他人在梁山韓崗鎮齊崗村北樑兗公路上將韓某某截住,對其毆打後搶劫韓某某的益豪摩托車一輛,愛立信手機一部,現金400餘元。
2001年7月18日,王成軍被梁山縣公安局抓獲並依法刑事拘留,關押在縣看守所四號監室。王成軍看到以前盜竊時因爭奪地盤而結仇的“冤家”劉某也在四號監室時,遂產生了報復劉某的念頭。當晚21時,王成軍突然用右拳照劉某左眼猛擊一拳,致使劉某左眼球摘除,經法醫鑑定爲重傷。王成軍也因此三罪並罰被檢察機關起訴。(顧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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