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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向媒體透露,原海關總署調查局副局長王立偉涉嫌受賄一案現已偵查終結,將於近日移送審查起訴。據稱,此案系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偵破過程中牽出的又一受賄案件,也是北京東城區檢察院首次查處的海關總署官員受賄案。據查,1996年期間,王立偉利用職務之便幫人走私通關,先後收受香港、北京和境外三家公司賄賂款34萬餘元,購買了棗紅色菲亞特小轎車一輛,並在回龍觀小區和通州區分別購買了住房。採訪得知,“一對一”的行賄受賄行爲,加之嫌疑人特殊身份,使該案耗時三個月始得偵破。令人不解的是,王立偉的“好色”早有劣跡,何以未受深究,得以官居高位?此外,海關官員手中權力過大,又缺少必要監督,使得一些官員想防腐拒變也難。又怎不讓人爲此揪心。
■跟蹤發現隱祕物證
檢察機關是在今年3月12日開始對王立偉立案偵查的。去年的12月18日,東城區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接到舉報說,1996年的3、4月間,王曾幫助香港一家有限公司在天津海關走私通關,收了人家14萬元錢後用其親戚的名義買了一輛小轎車。
至於王受賄的具體情節,還不清楚。此時的王立偉已被調任山西太原海關副關長,但王託病回了北京,行蹤不定。
王任海關總署調查局副局長期間專門負責海關的調查工作,有相當的偵查和反偵查經驗。據此,辦案人員制定了嚴格保密,謹防打草驚蛇,同時查找、抓捕王立偉及其親戚的行動方案。辦案人員先後查找到了王立偉和其親戚在北京海淀區的住家,布控蹲守。王在被捕後說,事前他一點風聲也沒有察覺,否則他就會腳底抹油溜了。
蹲守的第三天一大早,王開車到了回龍觀小區,進了一棟樓房。辦案人員無法跟進,只能在樓外巡查。突然發現戴着眼鏡的王立偉正在四樓一房間內擦窗戶的玻璃。於是確認這是王的又一住所。王的這一處住所是用受賄款買的。王連自己的家人都沒有告訴。
事後證明,辦案人員對王這一住所的發現爲案件的偵破起了決定性的作用。3月29日,王及其親戚歸案。
■跟王立偉談話太累
王立偉的親戚歸案後很快交待,車是用王立偉的錢買的。王當時說他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用他的名買車怕引起別人注意。
王立偉的確是一個不易對付的角色。辦案人員提審王時,他開始一直端着架子說,以前他多次作爲海關方面的領導參與指揮打私工作,像現在這樣的提審“陣勢”他見得多了。辦案人員說:“跟王談話太累”。問王一句話,他從不正面回答,總是要想很久纔回答。回答也總是要給自己留下退路,還想方設法摸檢察機關的底。辦案人員明白,要想讓王立偉交待問題,單刀直入的方法不行,要採取迂迴戰術。在開始提審王立偉時只跟他談一些家長裏短的事,用辦案人員的話說就是跟他“海聊”。關鍵時刻點出王的問題。
辦案人員問王:“你知道爲什麼找你?”王回答:“有問題才找我唄。”問:“那你有什麼問題?”王答:“沒什麼問題。你們可以到我家裏去看就知道了。”(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事後他們曾到王在海淀區的住處去看過,可以說很不起眼,幾乎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問:“你還有沒有別的住房?”王答:“沒有。”辦案人員抓住機會,突然發問:“你在回龍觀小區有沒有住房?”同時點出了王在此處住房的門牌號碼。
這時的王立偉臉色大變,說不出話來,再也不能故作鎮靜了。王的心理防線終於被突破,交待了他受賄14萬元和另外兩次各受賄10萬元的行爲,以及在通州還用受賄款買有一套住房的情況。
■“一對一”受賄取證不易
據王立偉交待,他在一次出差中經人介紹認識了香港一家公司的老闆。他後來又帶着該老闆到天津海關認識了某些海關官員,要求這些官員對這位老闆給予關照。香港這家公司的老闆後來給了王立偉14萬元錢。
王立偉拿到的這14萬元受賄款是香港這家公司的老闆,讓其在北京分公司的弟弟交給王立偉的。交錢的地點是在行賄人的公司內,當時在場的只有王和香港這家公司老闆的弟弟兩人。行賄受賄是在“一對一”情況下進行的。
顯然案件是否成立,僅有王立偉一人的口供還不行。因爲我國現行法律對於犯罪證據的要求越來越嚴格。
辦案人員隨即趕赴天津,向已被有關部門控制起來的天津海關涉案人員和香港這家公司老闆查證。同時調查了香港這家公司的有關賬目,獲取了證據,印證了王立偉的供述。爲了將案件辦得更紮實,辦案人員又多方查找,找到了已在國外向王立偉直接行賄的香港這家公司老闆的弟弟,證實了其確向王立偉行賄之事。
費了那麼大的周折還只是查清了王立偉受賄14萬元的行爲。爲了查證王立偉交待的另外兩起受賄行爲。辦案人員在三個月的時間裏,還多次往返深圳、浙江等地調查取證。一位女辦案人員在前往南方調查取證時,因水土不服,連日奔波,暈倒在辦案途中。
■眼傷是否與嫖娼有關
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在王立偉通州的住房裏,搜出了許多淫穢書籍和光盤。調查中還發現,王立偉在海關工作期間,經常出外開會,到了晚上就找不到人了。
有人舉報說,王立偉到外地出差總要嫖娼。王立偉也不隱瞞地說,他不養情人只愛嫖娼。王立偉顯然是一個好色之徒。
王立偉一隻眼因傷致殘,近乎失明。他自己稱,眼傷是一次在外地出差時因交通事故受的傷。王立偉案發後,有人檢舉說王的眼傷其實是因耍流氓所致。王在外地出差的一天晚上,喝醉了酒,跑到住宿賓館的洗澡處非要進女賓部,被女服務員擋住。王即對女服務員動手動腳。女服務員的男友見狀將王的眼打傷。
王立偉事後如何“擺平”此事,至今還是一個謎。令人不解的是,王這樣重的傷情是如何造成的?王的說法是真是假怎麼就沒有人去深究一下?就算是對一個公職人員負責,是否也應該搞搞清楚。如果早有人去查一下王的眼傷到底是怎樣造成的,如果王的眼傷確如舉報人所言並非交通事故所致,恐怕也不至於讓一個“好色”之徒竊取高位了。
■想喝碗小米粥的機會也沒有
據辦案人員介紹,王立偉交待自己的問題有一個特點,總是想方設法爲自己的行爲找藉口。不過在王立偉爲自己找的藉口中,也的確讓人看到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國家公職人員如何防腐拒變。
王立偉出生于吉林省一個農民之家。考上了大學後學的是正規的海關業務。畢業後在海關工作,一步步走上現在的高位。在談到爲什麼自己會經不住誘惑受賄這一問題時,王立偉總結的是“權力太大”,“常在河邊走,很難不溼腳。”
王向辦案人員舉例說明了海關“權力太大”。海關對罰沒品有權處理。罰沒品的定價和賣給誰都由海關定。而罰沒品的價位往往定得比市場上同類產品的價格低得多,誰從海關拿到了罰沒品,不動地方就能大賺一筆“暴利”,一夜之間可能就成了百萬富翁。海關官員用這些“太大的權力”把罰沒品賣給誰,可以說完全是利用權力爲他人謀取合法的利益。
很多人看到了這些,王立偉說天天都有人請他吃飯,整日裏就是泡在酒缸裏。開始他也拒絕過,但後來就推辭不掉了。請客吃飯他也膩了,想喝一碗小米粥的機會也沒有。
王立偉爲自己找藉口說,他這樣的情況也還是“寒酸”的。很多外地來的人到北京找他辦事,他想盡盡地主之宜,想給人家安排車,可是看到人家花錢如流水,出入有高級轎車接送,只能自嘆不如。
有人告訴記者說,一位新上任的官員陷入了困境。一到任就有人來請他吃飯。開始他拒請,只接受一些非常要好的朋友的請客。可就是這樣還是應接不暇。因爲拒請,很多人就開始向上級反映說他工作不利;另一方面,他明白別人是看重他手中的權力,請客是感情投資。等到有一天這些請客的人開口請他幫忙時,他就難以拒絕了。顯然,如果他來者不拒,很難說不走上和王立偉同樣的路。
行政官員手中的權力太大,又沒有相應的監督。不可避免地陷入別人佈下的“酒肉陣”。這的確讓人揪心。怎樣才能讓政府官員們越過王立偉所說的“常在河邊走,很難不溼腳”這道坎?別在發出權力太大,防腐拒變也難的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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