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塘沽開發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借款糾紛而引發的非法拘禁案件。被告人陳建龍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被告人麼得寶免於刑事處分。
陳建龍於1999年底與被害人王子平洽談了一筆價值60萬元的煤炭交易,王子平拖欠陳建龍煤炭款,經多次索要仍未償還。陳建龍便糾集了麼得寶、麼世文(已另案處理)於2000年8月16日晚將王挾持至河北省唐山市某廠房內,與當地“小海”等人合夥將其非法拘禁在一倉庫內,次日凌晨一時許,王子平尋機逃脫。王子平逃脫後,爲湊錢還債竟然入室搶劫,被當場抓獲。開發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當庭作出了判決。(張曉傑 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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