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參與過販毒” 主犯莊楚城當庭賴罪,三名被告中只有一被告認罪
昨天下午,全球最大宗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名被告依次出庭接受了公訴人、律師以及法官的調查提問,檢察機關指控三被告已構成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同時第三被告黃顏成被追加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數罪併罰。出人意料的是,該案第一被告莊楚城當庭否認了檢察機關對其所犯罪行的全部指控。
“被抓後有立功表現”
時間:下午3時 提審:第二被告曾運貴
昨天的庭審從下午3時開始,在4名佩帶手槍的法警押解下,15名被告手銬着手走進第三審判庭。審判長按程序覈查完15名被告的身份後,臨時決定首先提審第二被告曾運貴。曾運貴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行供認不諱,但他認爲自己被抓後有一系列重大立功表現,包括配合警方前去抓捕鄭榮昌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及時變賣房產和拋售股票積極退贓等。
“我沒有參與過販毒”
時間:下午4時許 提審:第一被告莊楚城
對曾運貴的庭審花了一個小時,接着第一被告莊楚城戴着手銬,拖着腳鏈,動作緩慢地走進了被告席。公訴人在指控其參與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犯罪後開始發問:“莊楚城,剛纔檢察機關對你的指控你認罪嗎?”“我沒有參與過販毒!”莊楚城突然提高嗓門,用廣東話回答公訴人的提問。立刻,法庭上下一片愕然。對公訴人接下來進行的一系列提問,莊楚城總是用廣東話回答:“沒有。”突然,莊楚城雙眼發紅,帶着哭腔告訴審判長,除了跟曾運貴、黃顏成等人認識外,他根本沒有參與過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莊楚城說自己與曾運貴個人有矛盾,並指責曾運貴栽贓陷害自己。對莊楚城的審理僅持續了5分鐘,公訴人最後向法官提出:“鑑於莊楚城拒不認罪,只能暫時中止對他進行法庭調查。”法警將莊楚城帶出了法庭。
“不知道自己生產的是冰毒”
時間:下午4時20分左右 提審:第三被告黃顏成
第三個出庭受審的是武漢籍被告黃顏成,他除被指控犯有與前兩名被告同樣的罪行外,還被追加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黃顏成中等身材,看上去比較憨厚老實。與前兩名講廣東話的被告聽不大懂普通話相比,對普通話說得較好的黃顏成的提審比較順利。據黃交待,他曾幫助曾運貴租廠房開化工廠,曾運貴只告訴過他“生產的是醫藥中間體”,他並不知道是冰毒。到下午5點30分,審判長宣佈休庭,今日繼續審理。(記者苟驊)
庭審直擊
關於九項罪名 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並不真實?
李成錄團伙10名主要成員分別被指控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聚衆擾亂交通秩序罪,妨礙公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經營罪,搶劫罪以及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對這些罪名,被控的10名疑犯大多否認。
被控爲“永興摩托車出租公司”主要負責人之一的楊旭勇,甚至將檢察機關指控他的9項罪名全部予以否認。李成錄等人也紛紛表示,自己早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並非全部真實。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圍攻公安機關、敲詐勒索市民等諸多犯罪事實,李成錄等人也說法不一。他們10人,這個說那個在場,那個說這個在場,很難有對得上號的說法。
關於“永興”公司 究竟誰是出資者和負責人?
李成錄等人被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與“永興摩托車出租公司”極有關聯。檢察機關指控李成錄、楊旭勇共同出資非法設立該公司,“公司”有明確的組織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不成文的組織紀律。並且“公司”是在固定區域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進行尋釁滋事、鬥毆勒索、傷害、妨害公務、圍攻國家機關、擾亂交通秩序等犯罪活動。但在昨天的庭審中,李成錄、楊旭勇都否認自己是公司出資者和負責人。李成錄說楊纔是真正的出資人,自己是受楊的邀請到公司,自己的職責是當公司有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查扣時出面“要車”。而楊旭勇則說,李成錄纔是負責人,自己和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爲李成錄是我大舅哥,所以我才掛靠公司方便一點。”李成錄、楊旭勇兩人還當庭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向公司成員發號施令,更沒有組織公司成員圍攻公安機關。李成錄說,“有次我還不顧生命危險用自己身體擋住被(公司成員)圍攻的民兵!”魏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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