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時期來,在校大學生違法犯罪有上升的趨勢。我省近期已發生多起大學生在校外租房獨居導致犯罪的惡性案件,應引起高度重視……”這是江蘇高院日前就加強在校大學生管理,向省教育廳發出的一份司法建議。
江蘇高院刑一庭近日在審理淮陰某學院在校生張仁玉綁架一案中,發現一些值得引起重視的問題。被告人張仁玉自2000年中秋節起即單獨在校外租房居住。今年1月9日下午
,張見到自己曾輔導過的某小學二年級學生孔某,即產生綁架孔某向其家人勒索錢財的歹念。張仁玉將孔騙至租住地後,因孔哭鬧不止,一氣之下將其殘忍殺害。張仁玉已被執行死刑。
江蘇高院承辦此案的法官認爲,張仁玉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不學法不知法,缺乏法制意識與遏制犯罪的法律心理防線;身爲學生在外租房花費較大,生活來源僅靠家庭的微薄支助;單獨在外居住,有犯罪的便利條件,一有誘惑便鋌而走險。
近年來,在校大學生在校外租房獨居的現象有增無減。由此引發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也隨之增加,如去年南京某大學的兩名居住校外的大學生,將一賣淫女青年殺害並分屍異處。江蘇高院在這份司法建議中建議省教育廳對此類問題及時調查,加強高校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居住管理,監督各校將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
據省教育廳有關部門介紹,教育廳領導十分重視這份司法建議,目前已組織調查組,赴各地進行專項調查,以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他們認爲,這份司法建議對剛剛跨入大學校園的新生,以及在校生和負有教育、管理職責的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門來說,不啻爲一劑及時對症下藥的“預防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