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煤炭行業重點工作,在堅決關掉小煤礦的同時,根據市場需求做好生產組織工作,抓住當前國際市場有利時機,力爭今年煤炭出口突破8000萬噸。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停產整頓的緊急通知》規定,凡是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國有煤礦井田範圍內的小煤礦、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四證”不全以及生產高硫高灰煤炭的小煤礦必須一律關閉。國家經貿委要求各地有部門在關閉工作結束後,要組織檢查驗收,真正做到全部關閉、不留死角,所有關閉礦井都必須做到井筒徹底毀閉,井口填平,設備設施全部拆除,有關證件全部吊銷,防止風頭一過又死灰復燃。
對已經停產整頓的鄉鎮煤礦,抓緊組織檢查驗收,凡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堅決予以關閉;凡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基本規模要求的合法煤礦,由檢查驗收人員、當地縣級政府負責人、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簽字,報經省(區、市)政府批准後,方可恢復生產。
國家經貿委有關負責人指出,關閉小煤礦是爲了淘汰落後和過剩的生產能力,優化煤炭生產結構,爲國有大礦發揮生產能力騰出市場空間。因此,國有重點煤礦特別是那些有市場、有效益的大礦,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安排好生產,努力增加收益,加快貨款回收,積極補還欠帳,切實擔當起保證全國煤炭供給的重要責任。
另外,企業應當緊緊抓住當前國際煤炭市場需求轉旺、價格回升的有利時機,進一步發揮我國煤炭資源優勢,充分用好國家鼓勵煤炭出口的優惠政策,加強對貨源、運輸等方面的協調,進一步擴大煤炭出口,促進煤炭經濟形勢持續好轉,確保煤炭行業整體扭虧爲盈,爲全年外貿出口的增長和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做貢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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