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惡人終落法網 當地百姓奔走相告 陽江市陽西縣儒洞鎮的325國道旁,有一間僅有兩層的酒樓,叫“聚龍莊”。“聚龍莊”的老闆陳林,人稱“莊主”,這個名字讓一些當地人、長途司機和乘客聞之色變。在當地,要是長途司機不帶乘客到“聚龍莊”消費,就會遭到一頓暴打;而如果乘客到了“聚龍莊”,在“聚龍莊”以外的地方上廁所,也會遭打。據陽江警方調查的結果,這種強迫消費讓陳林在短短時間內就聚斂了大筆錢財,自1998年8月至2001年2月,“聚龍莊”僅廁所一項收費,就達44萬多元。最高峯時候,一天就達5萬元。
多行不義必自斃,陽江市公安機關於今年5月摧毀了這個以陳林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抓獲了陳林及骨幹成員6人。這是陽江市首宗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逮捕的案件。消息傳出後,當地人民羣衆奔走相告,放鞭炮慶賀。幾十名陽西、電白縣的羣衆還自發組織到陽江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辦公樓前舞獅慶賀,贈送錦旗,感謝公安機關爲民除害。
此案目前準備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記者近日來到陽江,欲瞭解這一團夥犯案的情況。
壞事做盡怕人報復 每次出行均僱保鏢
陽西縣儒洞鎮自古以來就是交通要道,325國道經過這裏,往來廣西、湛江與廣州的車輛都要經過這裏。現年34歲的本地人陳林早就看準了這片風水寶地,他於1993年起就開始在325國道儒洞路段客車飯店設賭騙錢,聚衆鬥毆,高息放貸。一段原始積累後,陳林的名望和財富都有所增長,於1996年在國道旁開辦了“聚龍莊”客車酒店。憑藉其在社會的“惡名”和經濟實力,陳林收服了馬光、陳文、陳光遠、陳秋生等一批社會渣滓,逐漸發展成爲以陳林爲“老大”,13名成員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據警方調查,在這個犯罪組織內部,陳林擁有不可爭議的“領導地位”,有明確的分工和嚴格的組織紀律,骨幹成員陳小梅是陳林的妻子,管理陳林的財務收入。該組織盤踞在陽西縣儒洞鎮,敲詐勒索,搶劫打人,無惡不作,先後瘋狂作案15宗,打傷20人。
據當地羣衆反映,陳林因爲作惡多端,心裏也十分害怕羣衆報復,於是他每次出去的時候,身邊都有幾名“保鏢”“護駕”。
強迫乘客繳費如廁 稍有不從暴力相向
陳林爲搶同行的生意,長期讓他的“馬仔”在325國道儒洞路段和其他客車飯店附近攔截過往客車,以暴力脅迫客車司機帶旅客到“聚龍莊”消費。客車司機稍有不從即暴力相向,攪得客車司機和旅客路過儒洞時都提心吊膽。
1998年5月15日晚,這夥人手持水管、木棍到永冠客車飯店門口將不到“聚龍莊”消費的客車司機陳文裕等3人打傷,搶走現金3500元。同年8月,又在恆興客車飯店和325國道上連續兩次攔停一輛廣西開來的客車,脅迫客車司機開車到“聚龍莊”消費,因未得逞,即持水管、木棍打爛客車擋風玻璃,第二天又指使10多名打手手持木棍到公路等候該客車,將客車司機周錦宗毒打致昏迷後揚長而去。
更爲誇張的是,陳林規定,到“聚龍莊”的旅客,一律不準到其他店買東西和上廁所。他們強迫旅客到“聚龍莊”如廁,每次收費5角至一元。爲此,陳林還專門派出兩名“保安”監管,如有違抗,就遵照陳林的指令強行罰款10元或向上頭報告。2001年1月3日晚,幾名四川籍旅客因到“聚龍莊”外面空地小便,被保安罰款100元,雙方發生糾紛,當時陳林有事外出,出事後被“馬仔”通知回來,他惱羞成怒,指示手持砍刀、木棍等兇器的十餘名手下圍毆四川籍旅客,致2人輕傷,3人微傷。到了醫院後還威脅院方必須用最便宜的藥給傷者醫治。
儒洞的一個摩托搭客仔就曾經目睹多名乘客因爲不在陳林店裏上廁所而遭“馬仔”毆打,此外,他說,如果乘客在陳林店裏不買東西,就算是抽一根自己帶來的煙,也要收8元—10元錢的“手續費”,儒洞人聽聞陳林的惡行,都從來不會到他的店裏買東西或吃飯。
強籤“協議”收保護費 壟斷沙場牟取暴利
“聚龍莊”開業3年後,陳林的勢力越來越強,野心也越來越大,他開始不滿足於在司機和乘客身上榨取錢財。
1999年11月,陳林把手伸向了儒洞的幾個沙場。他以“保護”沙場邊界權爲由,強迫幾個沙場老闆與他簽訂了協議,協議稱:陳林負責保護沙場的周邊安全,沙場老闆要付給陳林保護費。這個協議導致的結果,沙場每車沙售價提高8元—10元,提價的部分就是陳林所收的“保護費”。
協議簽訂後,陳林每天派出手下到沙場收錢。沙場老闆如有不從,陳林等人就砸爛沙場機械,用石頭堵塞沙場道路。至2000年9月,陳林在沙場共收保護費19萬多元。
就算是這樣陳林也不能滿足,2000年10月陳林以恐嚇脅迫等手段低價買下週照沙場,之後又用暴力迫使與其沙場相鄰的陳德照、陳勝啓沙場停業,達到了壟斷儒洞河沙場的目的。之後,陳林把原來每車40元的價格,提高到每車80元,每月從中牟取暴利10萬多元,當地羣衆怨聲載道。
一位沙場的老闆心有餘悸地向記者回憶了陳林強買沙場不成後,百般刁難,甚至砸爛機器,打傷老闆的經過:
“1999年底,陳林看我們沙場的生意好做,就強迫我們和他簽訂協議,說我們負責經營,他來保護沙場周邊的安全,每車沙他收取10塊錢的保護費。
“後來他向我說要買我的沙場,我的沙場年產量就有8萬多元,但是想到陳林是這樣一個人物,我就提出3萬元賣給他,陳林還不同意,要我6000元賣給他,我就不幹了。這下子可惹惱了他,他先是叫他的“馬仔”把經過我沙場的那條路挖爛,說是要建魚塘。
“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只得往下游搬了差不多600米左右,另外開一個沙口,20多天後裝好機,剛剛開張一天,陳林就叫他的4個“馬仔”到我那裏,一個人看住路口,3個人用20多斤重的鐵錘把我新買的機器砸爛了。我聽到消息後趕回來,碰到他們當中的兩個人,他們問我:你是不是叫某某?我說是,他們就上來打我,我一下子暈過去了,他們說我裝死,要拉我起來,賣沙的工人趕來救我,要跟那些“馬仔”拼命,他們見到不怕死的,才停下來。
“現在陳林被公安機關抓獲了,我們儒洞的人民都很感謝,說公安幫我們除了一條大害蟲。我和其他幾個沙場的老闆都商量過,一定要陳林賠償我們的全部損失。”
一臉“無辜”難掩殺氣 所有罪責推給“馬仔”
近日,記者在看守所見到了陳林,他個子不高,微胖,滿臉橫肉,雖然他儘量顯得自己很“無辜”,但是還是掩飾不住自己的殺氣。陳林很狡猾,面對記者的提問,他一概以“不知道,不清楚”來回答。當記者提到他及其“馬仔”毆打司機和乘客的事情時,他說:那些都是保安乾的,我教訓過他們,他們就是不聽。爲這,我還辭退了幾個保安。陳林坦言沒有想到有一天會被公安機關拘捕,他認爲他們沒有打死人就不算是多大的罪。
陳文是陳林的“馬仔”之一,從1996年就開始在陳林手下做事,因爲年輕肯幹,很快升到“領班”的位置,主管客車餐廳的司機餐。一個月能拿1300元工資,這個工資在陽西縣算是高薪了。陳文在陳林的教唆下,去年在毆打沙場老闆、砸爛沙場機器的事件中充當了主力,結果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還是陳林的老婆去交錢把他保出來的。
陳文認爲,既然自己在陳林手下做事,就要聽陳林的:“陳林叫我做什麼,我一般都沒有多想,這也由不得我。現在回想一下,那些都是不經大腦的作爲,我太魯莽了。”(記者 王瑾 實習生 林琳)
|